淮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购房支持力度,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执行。
2调整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由不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0倍;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高至40%,取消还贷能力系数计算法“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限制。
3加大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异地缴存职工在淮购房贷款政策由仅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且同等享受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4扩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支持范围
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政策由仅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施行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受理时贷款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是多少?
答: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基准额度为单方缴存60万元、双方缴存80万元。
二、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2022〕3号),结合当前我市个贷率、资金流动性情况,以调整后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单方缴存60万元、双方缴存80万元为基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现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如下:
(一)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二)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8万元。
三、调整后,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有哪些变化?
答:为适配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的提高,让更多缴存人可以使用到贷款最高额度,对贷款可贷额度两种计算方法进行了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一)账户余额倍数从15倍调整至20倍;
(二)还贷能力系数由30%提高至40%;
(三)取消还贷能力系数计算法“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限制。
举例说明:
(1)账户余额倍数计算法。以借款人账户余额2万元为例,调整前:可贷额度为2万元×15倍=30万元;调整后:可贷额度为2万元×20倍=40万元,即账户余额不变、可贷额度增加10万元。
(2)还贷能力系数计算法。以借款人缴存基数3000元、可贷期限30年为例,调整前:可贷额度为3000元×30%×360月=32.4万元,调整后:可贷额度为3000元×40%×360月=43.2万元,即基数和期限不变、可贷额度增加10.8万元。
四、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在淮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异地单位缴存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调整后,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享受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吗?
答:可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均可在贷款受理时本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30%。
编辑: 陈逸颖
来源:淮安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