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静安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启动,共招聘178名教师,8月16日前报名
招聘对象
招聘条件
报名时间、信息查询
2022年(第三批)招聘岗位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第三批)
招聘对象:
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校在职教师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可放宽二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2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6、招聘人员为本市在职教师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2022年8月16日中午11:00之前(第三批)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至邮箱xjxyrs@126.com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咨询电话:66103009
具体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
2022年招聘公告
(第三批)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两年);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位;
②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取得相应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国家级奖励或国家级荣誉称号)具有专业技术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2022年8月16日中午11:00之前(第三批)
简历邮箱:janhr@sjdc.net.cn
具体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