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自家董事长,海伦哲“内斗”细节曝光

2022-07-05 09:15:00 作者:曹政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7月4日晚,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对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暂计15000万元。

海伦哲于6月22日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于6月29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根据公告,被告一为金诗玮、被告二为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受被告二提名担任原告董事长。

海伦哲称,2015年9月,其以26000万元价格,以发行股票方式购买连硕公司100%股权。金诗玮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于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恶意裁员、破坏连硕公司生产经营、贱卖公司资产,并最终以1元价格转让连硕公司全部股权,给原告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此前,该公司曾上演“抢公章”事件。

公告透露,公司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认为:海伦哲公司公章被案外人非法侵占,已脱离海伦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制。2021年10月9日上午,案外人丁剑平等人带领数十保安强行进入海伦哲公司,自行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成立所谓“临时监管小组”,强行接管海伦哲公司;并从公司原定岗位的相关负责人员手中强行将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证照、财务的U盾等重要财物转移至临时监管小组的控制之下。

2021年10月17日,法人代表金诗玮签名以海伦哲公司名义针对临时监管小组成员非法侵占公司证照的行为于2021年10月17日向徐州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公司证照返还诉讼,要求丁剑平、张秀伟、栗沛思、尹亚平、郭晓峰、邓浩平、马超七被告返还非法侵占的全部公司证照,并同步提交了行为保全申请。

然而,董事马超、邓浩杰则认为:公司公章证照一直在公司原定岗人手中保管、使用,符合公司的印章证照管理制度,不存在被抢夺的情况;公司作为原告对金诗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起诉讼的行为,没有违反徐州经开区法院(2021)苏0391民初4910号案件相关行为保全裁定中所禁止的任何行为。

公告披露,截止到公告日,公司股东之间的诉讼有以下进展:中天泽集团就“表决权继续履行”起诉机电公司、丁剑平一案,机电公司、丁剑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中天泽集团就“合同纠纷”起诉机电公司、丁剑平一案,机电公司、丁剑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机电公司在徐州起诉中天泽集团解除表决权委托一案,已收到关于机电公司撤诉的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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