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开始退钱!个税汇算今起可预约 一文解答你关心的事
2021年度个税年度汇算将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今年个税汇算有一个新变化——税务部门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个税年度汇算如何预约?有哪些常见问题?东方网记者汇总了今年年度汇算的新变化和往年税务热线12366咨询度较高的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
年度汇算是指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换言之,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比如,一些扣除项目,像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
年度汇算也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上海税务官微,如果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居民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居民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四种情形下,居民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一是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其余情况都需要办理。
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自己全年收入金额、已缴税额,可以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上述信息告诉纳税人;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地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信息。
年度汇算开始后,税务机关也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确认后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2.年度汇算前可以哪些准备工作?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年度汇算做好准备。
今年税务部门还推出了预约办理服务,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可预约,计划在初期尽早完成年度汇算的可以准备预约。
3.如何预约个税汇算?没预约上怎么办?
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是指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今天(2月16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上述时间办理。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确需预约的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国家税务总局制图
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
没有预约中意日期的也不需要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预约,也可以不预约,选择3月16日之后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提醒,2021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
4.老人等特殊人群如何办理?
对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老年纳税人,税务部门除提供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表项目预填、提示提醒等各项服务外,还将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条件下,提供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缩短老年人的等候和办理时间。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5.今年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有哪些优化功能?
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我们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更好满足纳税人需要。
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的纳税人,结合部分地区按月、季、年不同缴费情形,新增按季度或者年度填报的选项,让纳税人新增社保时更加方便。
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6.哪些居民更可能需要申请退税?如何申请?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如果年度汇算后确实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后,即完成了申请程序。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可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纳税人银行账户。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其中,对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提供简易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纳税人对预填服务中的数据有疑问的,也可以选择标准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7.哪些居民更可能需要补交税款?如何申请?
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2.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4.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6.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8.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税务部门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0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9.现在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以及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10.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有误怎么办?
分为两种情形:如果纳税人提交的退税申请正处于税务审核环节,需先撤销退税申请,再办理更正申报;纳税人退税申请已办结,可直接进行更正申报。查询处于哪一环节以及如何更正,均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点开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找到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可以进行撤销或者更正。
11.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通过网络办理申报时可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实行全国通办。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就近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举例来说,纳税人李先生2021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任职,下半年到深圳市宝安区某单位从事保险营销员工作,该单位按累计预扣法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上述两个单位均视为李先生的任职受雇单位,其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或者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之间选择办理年度汇算。
12.无住所居民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住所怎么判定?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按照规定办理年度汇。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此外,个人所得税APP也设置了专题页面,对于常见的个税汇算申报问题进行了汇总,并设置了“留言咨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