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一店多开、证照冒用?普陀整治“幽灵外卖”,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上海普陀03-26 15:01:19

你是否遇到过外卖平台上显示的店铺地址,实际取餐时却“消失不见”?你是否怀疑过,身边会有哪些藏身于居民楼深处、只有简陋招牌的“幽灵外卖”?3月20日,普陀区“幽灵外卖”动态清零专项行动正式启动,同步上线有奖举报平台,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连日来,专项行动迅速落地见效,已根据骑手举报线索成功查处相关店铺,长效治理机制同步构建,“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平台协同+骑手参与”的共治新路径在普陀迈出坚实一步。

上门查处

首单举报,24小时内立案查处

专项行动启动当日,全区各骑手站点站长第一时间将“幽灵外卖”有奖举报举措传达到每一位外卖骑手。有奖举报平台刚一上线,就收到了第一位外卖骑手的有效举报。

这位骑手回忆,近期在“雄逗逗”小吃店取餐时发现异常:该店在某外卖平台上公示的许可证地址为中山北路1921号,而实际取餐地址却是在马路对面。在了解到普陀区上线“幽灵外卖”有奖举报平台后,他立即通过二维码上报了这一可疑线索。

接到举报后,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查,该店现场仅公示一张已过期的小餐饮备案证,却冒用他人证照信息从事外卖经营活动,属于典型的“幽灵外卖”。目前,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该店铺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同时,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处置机制,将相关信息抄送淘宝闪购、美团、京东秒送平台,三家平台均已对该店铺作下架处理。

查处违规一证多开

首周行动中,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相结合,依托有奖举报平台和“鹰眼骑士团”两支新生力量,初步形成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从“动态清零”走向“常态常治”

“幽灵外卖”具有隐蔽性强、易反弹回潮的特点。为避免“一阵风”式治理,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着力构建可持续的治理体系。

根据专项行动中签署的《“党建领航·与‘骑’同行”食品安全共治协议》,区市场监管局与淘宝闪购、美团、京东秒送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等常态化机制,监管部门将查处的“幽灵外卖”商家信息通报平台,督促平台24小时内对涉事店铺作下线处理,并纳入平台“黑名单”数据库,平台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可疑商家,及时移送监管部门线下核查,形成闭环管理。

与此同时,平台企业也在通过技术手段主动强化自我治理。近日,淘宝闪购正式发布专为餐饮服务与零售门店打造的风控治理垂直领域大模型“白泽”,并宣布向全行业免费开放,该模型可24小时分析后厨直播视频流,自动识别后厨卫生、操作规范等问题,通过多图比对与逻辑推理技术,有效遏制“一店多开”和证照不符等违规行为,为网络餐饮行业的数字化治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此外,“普陀食安鹰眼骑士团”将作为常态化志愿队伍持续运作,定期吸纳新成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骑手的识别能力和举报质量,让更多骑手成为行走在城市中的食安“流动探头”。

“白泽”24小时巡检明厨亮灶直播视频流

从“骑手”变“食安哨兵”

“以前只是单纯送餐,现在感觉自己肩上多了一份责任。”首位参与举报的外卖骑手表示,“我每天跑几十单,对哪条街哪个小区新开了什么店最清楚。哪个店地址不对、卫生差,以前不知道有什么渠道可以反馈,现在有了有奖举报平台,我们也能为食品安全出份力了。”

这种身份的转变,也让骑手们感受到了职业的尊严和价值。许多骑手表示,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后,他们不仅是在送餐,更是在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幽灵外卖”治理是一场持久战。今后,将对已查处的点位建立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将治理经验拓展至后厨卫生、食材溯源、预制菜安全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打造“透明厨房”“放心外卖”。

选稿:吴梦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