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海入境游“首站效应”凸显,“海洋光谱号”两个航次外籍宾客占比突破80%
上海宝山03-25 15:54:45

2026年3月23日,上海——随着中国入境游政策的持续优化与国际旅游市场的强劲复苏,上海作为“中国入境游第一站”的枢纽地位日益巩固。据上海边检总站最新数据,今年以来上海口岸入境外籍人员已达117.2万人次,同比增长20.0%;其中,通过免签或过境免签政策入境的外籍人员占比高达66.8%。特别是3月13日,上海口岸单日出入境外籍人员数量突破2.7万人次,创下历史新高。在这一宏观利好的背景下,皇家加勒比游轮近期由上海母港出发的3月21日、4月18日航次(基于官方预订数据),入境游客占比更是刷新纪录,分别达到88%和81%,生动诠释了在宏观政策红利驱动下,皇家加勒比以国际度假资源赋能中国文旅的协同效应。

皇家加勒比长航次引爆市场

织就中国旅游“世界名片”

3月21日,皇家加勒比旗下“海洋光谱号”由上海母港盛大启航。数据显示,该航次外籍宾客总数近3700人,占全船宾客总数的88%,成为观察上海入境游热度与国际化吸引力的重要样本。在客源结构上,俄罗斯宾客数量居首,占外籍宾客总数30%以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紧随其后,共同构成主要国际游客来源。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免签政策带来的驱动效应:在“海洋光谱号”3月21日航次中,近八成外籍旅客凭借这一政策便利,直接抵沪并登船体验海上之旅。这一数据有力证明,过境免签政策不仅打通了国际游客来华的“最后一公里”,更显著提升了上海作为全球游客从中国开启海上假期的首选地位。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凭借高效便捷的通关流程、丰富的文化和旅游体验,持续增强其对国际旅客的“磁吸效应”,让“说走就走”的中国之旅成为现实。

image.png

image.png

皇家加勒比游轮大中华区总裁博杰明(Benjamin Bouldin)表示:“去年,我有幸被授予‘上海邮轮旅游推荐官’称号,这份荣誉既是鼓励也是责任。皇家加勒比始终致力于以国际度假资源赋能中国旅游市场,得益于入境游便利政策,以及上海市近期出台的邮轮经济利好政策,我们的外籍宾客比例突破新高。未来,皇家加勒比将持续深耕中国市场,深化本土合作,在助力上海打造‘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同时,推动中国游轮产业迈向新台阶。”

皇家加勒比旗舰体验重塑海上标杆

激发中国旅游新活力

依托全球化网络与本土化运营的深度结合,皇家加勒比游轮正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一座海上桥梁。旗下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超量子系列“海洋光谱号”,以其创新设施为全球宾客带来终生难忘的海上假期。宾客可在距离海平面88.6米的“北极星”体验360度无敌海景,或在“甲板冲浪”上享受乘风破浪的激情。此外,船上提供的33种全球美食及覆盖各个年龄段的娱乐活动,让国际游客在海上即可深度感受中西文化交融的独特魅力。

image.png

image.png

在航线布局上,皇家加勒比持续以创新产品矩阵丰富中国入境游的选择。2026年5月起,“海洋光谱号”将新增韩国丽水停靠港,带领游客领略小众滨海风情;并于国庆期间独家推出韩国“大回环”深度航线,一站式串联仁川、济州、釜山三大目的地,实现都市人文与海岛风光的完美融合。针对国际游客灵活出行的需求,3晚“周末出逃,掀起音浪”主题航线也将成为年轻客群社交休闲的“海上快闪”首选。依托上海与香港双母港的高效联动,皇家加勒比正以更便捷的方式,让全球游客深度体验东亚文化的多元精彩。

皇家加勒比深耕中国的战略方向,与“十五五”规划中扩大入境游规模的宏伟蓝图高度契合。在政府政策引导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协同下,上海有望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亚洲邮轮中心及中国入境游第一站的地位。未来,皇家加勒比将继续以邮轮为流动的文化窗口,助力中国从“旅游大国”稳步向“旅游强国”迈进。

选稿:李美霖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