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长三角示范区发布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聚焦68项任务推动跨省域协同发展
东方网03-16 17:44:37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七周年。为推动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开新局,日前,示范区执委会印发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四个方面共明确68项年度重点工作。

围绕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安排了32项重点工作。聚焦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快落实国家、省级改革授权事项,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比如,完善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维护机制,开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五年评估;统筹开展示范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推进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跨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两省一市人才计划结果互认机制,推动示范区人才共享码建设;持续开展跨省域中高职贯通招生。

围绕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安排了15项重点工作。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功能培育。比如,高标准推进水乡客厅运营,加大招商力度,持续导入生态、创新、人文功能;推动示范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研机构谋划储备科技研发项目;编制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高水平中试平台;优化完善示范区投资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加大对示范区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力度;深化联合办赛机制,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

围绕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项目建设,安排了7项重点工作。围绕“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水利)、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实现建成投用一批、加快建设一批、开工一批。

围绕加强实施保障,安排了14项重点工作。围绕政策、要素等,进一步加强保障,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比如,制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示范区“十五五”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第二批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

作者:王佳燕
选稿:常善喻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