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一日查扣3艘“三无”船舶,上海宝山海警局“巡、查、治、控”严厉打击海上违法行为
上海宝山03-07 17:05:37

为加强海洋执法监管,规范海域船舶用途,近期,上海宝山海警局扎实开展清港清湾专项执法行动,行动首日即查扣“三无”船舶3艘,有效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4集中押解.jpg

行动中,该局采取“海上巡、空中看、岸上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执法艇对辖区近岸作业区、航道交汇点、海洋工程等处的船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结合新质新域力量深度运用,依托无人机高空视野优势,覆盖港口、码头内档等海上盲区并实时回传画面;锁定可疑目标后,派出执法人员现场登临检查,将“三无”船舶安全押解至指定码头后依法固定证据并集中看管,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5(面部打码)固定证据.jpg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且从事海上作业的船舶,存在质量风险、违规操作等问题,严重情况下可能威胁海上交通安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上海宝山海警局将持续加大海域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全力守护辖区海域平安稳定。

选稿:李美霖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