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持续深化警校合作 静安交警与学校联手开展学雷锋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东方网03-05 19:16:15

3月5日,在静安区五冶广场,静安公安分局交管支队联合上海市华灵学校联合开展了“践行雷锋志愿汇聚平安暖流”学雷锋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学生们跟着交警学习停止、直行、左转等交通手势信号。广场一侧的快板表演引来居民停下脚步,学生们把“过马路看信号”“戴好头盔再出发”等交通常识编进快板词,向居民传递交通安全知识。

广场宣传区内,民警和学生志愿者向过往市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联合宣读文明出行倡议书,号召居民抵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陋习。有市民接过传单后当场细看,也有人就遇到的非机动车载人、路口让行等问题向民警咨询。

据华灵学校带队老师介绍,参与活动的学生都上过校内交通安全课,但站在路口面对真实车流是第一次。“手怎么举、话怎么说,和在教室里练完全是两回事。”这位老师说,回学校后会让学生把经历写进周记。

静安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将雷锋精神与交通管理工作结合,既展现民警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也体现学校长期深耕交通安全教育的成果。校警联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模式,旨在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下一步,静安交管支队将持续深化警校合作,依托学校交通安全实践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守护城区道路平安畅通。

作者:张力韵 张琦 通讯员宋一江
选稿:蒋昕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