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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苏泷“怒收”vs张碧晨“封唱”:《年轮》版权之争暴露了什么?
上观新闻07-28 23:37:00

当QQ音乐平台在7月23日突然移除张碧晨版《年轮》的“原唱”标识时,一场关于十年金曲权属的风暴正式席卷网络。这场由某网红歌手数年前“张碧晨是唯一原唱”言论引发的争议,在2025年夏天演变为汪苏泷与张碧晨的公开对决——7月25日凌晨,汪苏泷工作室宣布收回歌曲所有演唱授权;两小时后,张碧晨工作室以版权证据主张张碧晨依法享有《年轮》“在全球范围内的永久演唱的权利”,却又宣布“封唱”该歌曲。

在这场牵动千万歌迷情感的纷争中,《花千骨》制片人唐丽君的回应揭开了行业运作的隐秘角落。要知道,《年轮》是这部影视剧中的插曲。“该剧的OST(原声带)除《是夜》《不可说》《疤痕》三首歌外,其他歌曲均是与海蝶音乐合作。我们通过盲听从海蝶音乐提供的曲库中选中《年轮》,当时拿到就是张碧晨演唱的版本。”唐丽君告诉文汇报记者,选择该版本是因为“张碧晨的演唱版本非常贴合剧中女主角花千骨的心境”,但剧方对海蝶音乐与汪苏泷、张碧晨之间的具体合作细节并不知情。不难发现,在2015年这首OST金曲被公众第一次听见时,影视剧制作方、唱片公司、词曲创作者与演唱者之间或许存在着“信息断层”。

权责迷局:作品权属源头与授权链条模糊不清

这场风波的核心,在法律层面是权利的界定。“‘原唱’并非著作权法概念,‘原唱’行为也不取得任何著作权。”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刘文杰教授指出,法律主要区分“词曲著作权”与“表演者权”。“张碧晨作为该歌曲的演唱者,在合约约定的授权期内有权演唱该歌曲,同时对其演唱依法享有邻接权性质的表演者权(如表明身份的权利、获酬权等)。”

既然如此,汪苏泷作为歌曲《年轮》的词曲作者,有权“怒收”“歌曲演唱权”吗?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陈绍玲指出,本次争议的根本症结在于作品权属源头与授权链条的模糊性:各方对继受权利认知存在误区,既未明晰原始权利归属,也未建立完整的授权证据链,致使“谁有权主张、如何主张”陷入法律困局。  

“作品原始权属性质需首先明确——《年轮》属于自然人作品、职务作品还是委托作品?这直接决定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的初始权利范围。”陈绍玲解释道,若系唱片公司委托创作,则需核查委托合同中的权利归属条款。“权利流转过程必须依法追溯:汪苏泷是否将著作权转让给影视剧《花千骨》投资方或海蝶音乐?如有授权,则须遵循‘有约必守’原则——非经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或法定事由,不得单方收回权利。即便当初系无偿许可,许可人仍保有解除权。”

陈绍玲还强调:“音乐作品的权属溯源与合同约定是解决纠纷的基石。当前亟需核查作品诞生时的原始权属文件及后续授权合同,而非纠缠于无法律效力的‘原唱’标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本事件核心在于关键合同约定缺失:汪苏泷委托创作合同中词曲著作权归属(是否保留除署名权外的权利);影视剧制作方对双版本授权的原始约定。 而从现有的权责划分看,剧方与海蝶签署的是“成品录音制品采购合同”,无义务审核创作过程。从行业惯例看,2015年OST市场尚未形成 “双版本标注”规范。从证据局限看,汪苏泷方晒出的2015年邮件,收件人为海蝶音乐总监,未抄送剧方,无法构成有效通知。这就导致了OST产业链的沟通孤岛问题——创作端、版权方、使用端缺乏统一信息平台。

对于合同模糊引发的争议,刘文杰援引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他指出,在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转让合同时,应当进行明确、准确、合法的约定,形成清晰的授权链条,应当避免使用“永久演唱权”等那些著作权法上不存在的概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原唱”名分之争,实质是公众对“这首歌是谁的歌”的认知之争

当法律学者剖析《年轮》权属迷局时,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赵朴将视线投向作品的艺术价值与音乐产业领域。“尊重创作者是乐坛健康发展的源头活水。”这位音乐学者尖锐地批判当下音乐生态存在明显的失衡。“各种音综对唱功本身的宣扬,实在有些过分。对于表演者的推崇,远远大于对创作者的尊重。很少看到有音综真正把创作者摆在显著位置,去深入探讨歌曲的创作本身。”

“当前乐坛疲态尽显,能唱的歌手很多,但能创作出朗朗上口、具有独特表现力好作品的创作者相对稀缺。因此,我们必须要给创作者足够的尊重。”赵朴认为,保护创作者的尊严和权益,鼓励优秀原创作品的诞生,这对产业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而面对《年轮》引发的争议,赵朴认为,表面上的“原唱”名分之争,实质是公众对“这首歌是谁的歌”的认知的争夺。“如果一位歌手的演绎真正赋予了歌曲全新的、公认的、持久的艺术生命力和感染力,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那么,这位歌手确实拥有将这首歌视为自己‘代表作’的合理性,公众的认知也会自然倾向于这个歌手。”他以《月亮代表我的心》为例,邓丽君的版本之所以成为华语乐坛的代表作,正是因为其演绎极大地提升了歌曲的艺术品质和影响力,超越了原唱陈芬兰的版本。

这番论述为张碧晨演唱《年轮》的二度创作,是否为歌曲增加了实质性贡献作出精准注脚:当“圆圈勾勒成指纹”的旋律响起,无数观众脑海中浮现的是花千骨白衣飘飘的身影,而QQ音乐上张碧晨版《年轮》超过1400万的收藏量,也是演唱者与音乐作品互相成就的艺术印记。 

由《年轮》“原唱”风波而起,专家学者们的思考汇聚或能成为推动产业变革的渐强音:当音乐合同摒弃“永久演唱权”等模糊表述,权属纠纷方能根治;而在流量至上的时代,唯有重树创作者的核心地位,让那些孕育音符的源头活水永不枯竭,华语乐坛才能真正走出“金曲冻结”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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