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1000万消费券7月18日开抢!包含门票、酒店,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多重福利大放送
东方网07-17 13:38:09

东方网记者曹磊7月17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获悉,在这个活力之夏,度假区即将启动“梦享券”发放活动,总金额共计1000万元,活动为期3个月,预计发放10轮,涵盖“零售和餐饮消费券”“乐园消费券”“酒店消费券”3大类。

发放对象

“梦享券”申领对象无地域限制,欢迎全国各地来度假区的游客和消费者积极参与。

发放时间和有效期

“梦享券”发放使用时间为7月18日至10月10日,预计分10轮发放。前6轮每周发放,每周五中午12:00发放,次周四晚24:00到期,自发券当日起有效期7日,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后4轮根据前期发放情况调整确定后公布。每期发放均会提前公告。

发放平台

经公开遴选,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作为2025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梦享券”发放平台企业。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度假区梦享券”或点击支付首页消费券活动入口参与。

券面设计

“梦享券”零售和餐饮消费券的券面设4种:满300元减90元、满10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600元,满3000元减90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一张。

“梦享券”乐园消费券的券面设2种:满500元减50元、满1000元减10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一张。

“梦享券”酒店消费券券面设3种:满10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600元、满3000元减900元。每人每轮限领取一张。

使用范围

“零售和餐饮消费券”适用于比斯特上海购物村和迪士尼小镇的零售和餐饮企业(不含上海迪士尼乐园内餐饮消费及所有迪士尼商品门店,使用商户名单详见抢券页面。)

“乐园消费券”适用于线上售卖的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类产品和相关乐园服务(含尊享卡等)、活动及餐饮产品(不含酒店、酒店餐饮及其他酒店附属产品), 适用渠道为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App及官方网站,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支付宝官方小程序,上海迪士尼度假区飞猪官方旗舰店及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抖音官方旗舰店。

“酒店消费券”适用于上海邻家美利亚酒店和上海百万石温泉酒店指定渠道预定的客房费用抵扣。(用户可通过在线预定平台飞猪下单,在支付页面选择支付宝支付,在单笔订单消费满足券使用门槛即可满减使用)

度假区两家迪士尼酒店将在9月份后择机参加活动。这两家酒店会给大家送上满1500元减150元;满2500元减250元的惊喜福利。该消费券适用于线上售卖的两家迪士尼酒店房间、酒店套餐、酒店餐饮及其他酒店附属产品,适用渠道为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方App及官方网站,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支付宝官方小程序,上海迪士尼度假区飞猪官方旗舰店及上海迪士尼度假区抖音官方旗舰店。两家酒店的发券时间届时会另行公告,敬请期待。

使用规则

“梦享券”可与平台、商户优惠券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户优惠后,单笔消费金额达到不同面额满减要求方可用券,每张消费券在使用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过期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平台专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复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使用,按过期自动作废处理。消费券不得用于购买代金券、预付充值等领域,不适用于已享受国补、市补政策的商品及食品类别。

多重福利大放送

活动期间,上海迪士尼乐园购票游客享有早鸟票立减50元及部分成人门票低至85折(85折为基于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网公布的成人门票全价计算),针对3-11岁的儿童也推出了优惠门票产品供选择;比斯特上海购物村计划投放超过400万元的消费券,近200家店铺将在现有商品3至7折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比斯特上海购物村的满减券,并可进一步结合度假区提供的7折满减券,消费者最高可享低于2折的商品。上海邻家美利亚酒店OTA线上平台享受门市价8折优惠,连住两晚享75折,连住3晚享7折优惠; 提前14天预定,享受早鸟75折优惠;上海百万石温泉度假酒店在活动期间,度假区客人住宿可享有网络价85折、每间房赠送客人价值700元一次的和服体验券一张;每间房可免费享受汤泉。

作者:曹磊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