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长三角发布卫生健康3年行动计划:更侧重医药产业联动、国际开放合作
第一财经07-04 19:24:39

下一个三年,长三角医疗卫生健康将在哪些领域发力?

日前,沪苏浙皖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制定并对外发布了《长三角区域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共包括7个方面内容,明确了近三年卫生健康区域协同工作的重点,并为相关领域与行业的具体实践提供行动指南。

联动医药产业

上述《行动计划》涉及的7个方面内容包括: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同质化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协同,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联动,深化卫生健康治理一体化协作,促进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国际化和优化体制机制支撑保障。

第一财经注意到,以优质、均衡的区域一体化医疗服务为基础,《行动计划》将进一步聚焦医学科技创新、产业协同与联动、国际化开放合作,以及支撑上述工作推进的卫生健康治理机制等。

如,在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同质化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协同推进长三角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专科专病联盟建设和医疗质控一体化合作等”;再如,在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联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到要“建设区域医学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探索长三角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等”。

“现阶段,各地正在谋篇‘十五五’重点举措,《行动计划》的发布对于长三角及其他城市规划布局‘十五五’区域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起到了先期部署的作用。”华略智库CEO、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夏骥告诉记者,百姓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切身感受往往是最强的,“《行动计划》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医疗卫生服务水准,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夏骥表示,“生物医药”是长三角重点打造的核心产业,《行动计划》所鼓励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备鲜明的、区域分工协作的特点,这就需要三省一市在推进跨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围绕各自优势来进行产业部署、开放合作等,这才会更有利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上海交通大学健康长三角研究院医保研究中心主任李力则表示,一方面,《行动计划》从更协同、更高效、更便利、更安全等多方面入手,强化了三省一市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治理等领域的统筹推进。

“另一方面,《行动计划》支持医学科技创新与资源共享。长三角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产业实体可以通过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跨域联合申报一些临床课题等,来协同落地一批科创成果,并在后续通过跨域流通、准入来实现商业化。这期间,长三角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也是一项重要任务。”李力说。

聚焦国际化

国际化、全球化也是此次《行动计划》的亮点之一。

比如,在促进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国际化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长三角区域自贸区医疗开放互学互鉴,探索组建长三角区域国际医疗联盟,共建医疗领域高水平开放平台等”。

为此,夏骥表示,三省一市都建有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前也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了一些制度创新与有益探索,如江苏苏州就与上海提出一同来探索并建立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推动互鉴与互认机制的形成。

夏骥还称,当前,长三角整体开放水平比较高,外籍人士的日常居住、商务往来频繁,国际化医疗卫生服务有一定的现实需求。上海目前还在加快建设国际旅游中心,打造全球城市,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卫生健康供给体系来支撑。

李力也表示,《行动计划》中提到的一些路径与方法,不仅有助于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服务模式,提升区域整体医疗能级,也为开展国际医疗旅游、健康管理与康复服务等提供政策和资源保障。通过整合优质医疗资源、中医药优势与生态环境优势,长三角有望打造面向亚太的高端健康旅游目的地,推动健康产业“引进来”“走出去”,加快形成双向互利的国际合作新格局。

长三角实践如何融入全球卫生健康发展格局?李力表示,要推动长三角医疗卫生经验向全球复制,关键在于制度机制、平台建设与国际合作模式的系统输出。《行动计划》提出的“组建长三角国际医疗联盟”“建设高水平开放平台”等正是迈出关键一步。

李力建议,第一,是打造具有国际标准的医疗服务样板区,如跨境诊疗、国际患者通道、中医药国际临床中心等。第二,是推动政策规则对接,特别在医疗审批、伦理审查、支付机制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第三,是加强多边合作,联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医学协会等,提升长三角在全球健康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三角方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