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马桥遗址竟不是最早发现马桥文化遗存的地方?丨闵行情
今日闵行07-04 16:02:19

马桥文化是如何形成的?马桥文化时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结构?马桥文化如何影响了本地区历史发展的方向,它与现代社会的形成有什么联系?……追寻马桥文化的探索步伐依然应该延续。

“发现闵行之美”系列丛书诵读活动的第二十七季,我们邀请了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小学的少年来诵读《追寻马桥文化》。

《从马桥遗址到马桥文化命名》(上)

从马桥遗址到马桥文化命名

文化是社会科学中广泛使用的一个词语,在不同的领域有各不相同的含义。文化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泰勒曾经把文化定义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得一切的能力与习惯。”这是关于文化广义的概念。对于不同的领域,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文化还有不同的定义,这是属于文化的狭义定义。比如,根据社会结构来分,有物质文化、社会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根据功能系统或部门分类,如农业文化、工业文化、旅游文化、宗教文化等;根据时间划分,有古代文化、近代文化、现代文化等;根据地域或国家划分,有东方文化、西方文化、美国文化、日韩文化等;按照族群划分有印第安文化、因纽特人文化、汉文化、苗文化等。

马桥文化是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命名。与其他任何社会科学都不一样,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遗留下来的各类古代物质遗存,这就限定了考古学领域的文化概念必须依据考古发掘或考古发现的不同时期与当时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实物来定义。

自从考古学诞生后,考古学者通过科学的方法把原先埋于地下的文化遗存发掘出来,新的考古发现层出不穷。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遗存,有地域的不同,也有时代的区别,为了描述它们,研究它们,需要给它们进行命名,给一个合适的代号,这样就确立了考古学文化。

考古学文化的概念最早由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科学地表述并应用到考古学研究中。早在1929年他就指出:“我们发现一定形态的遗存——容器、工具、装饰品、葬制、房屋结构经常出现在一起,我们应名之为一个文化群或就是一个文化。”1959年,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重申了柴尔德关于考古学文化定义,规范了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关于考古学文化的概念和命名方式。根据中国考古学的实践,考古学文化定义逐渐归纳为:(考古学文化)用以表示在考古学遗迹中所观察到的共同体,它专指在考古发现中可供人们观察到的属于同一时代,分布于共同地区,并有共同特征的一群遗存。只要在考古学遗迹中,发现某几种特定型式的器物,经常在一定地区的某一类型的居址或墓葬中共同出土,这种具有特定组合关系的遗存,便属于一种考古学文化。

一个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是考古学研究不断深化的过程。实际上,马桥遗址并不是最早发现马桥文化遗存的遗址。1950年,江苏、浙江等地的一些遗址中已经陆续发现了现在称之为“马桥文化”的遗存,只是由于当时的认识并没有辨识出来。比如1958年—1959年浙江省杭州市发掘的水田畈遗址,发掘者把遗址分为四层,第三层是以印纹陶和釉陶为主的一种文化堆积;第四层则没有印纹陶、釉陶发现。根据出土遗物,发掘者认为下文化层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而上文化层时代相当于春秋至战国末期。从发表的材料分析,上文化层的堆积时间跨度较大,应该也包括部分属于后来称为“马桥文化”的遗物。再如,1956年、1958年发掘的钱山漾遗址,根据发掘者的意见,遗址的文化堆积可以分为上下两层,“显示了早、晚两个时期的不同特征。……上层已经出现了质地坚硬的几何形印纹陶和仿青铜器形制的石器”。因此,发掘者“初步认为,下层是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上层已经进入铜石并用时代。遗物中的几何形印纹陶就是这两个不同时代的分野”。由此可见,当时对于后来所认定的“马桥文化”的遗存的概念还是十分模糊的。当时也有学者将之直接纳入“湖熟文化”体系中。这些观点都没有注意到这一文化遗存的特色。

2023年5月起,闵行区政协办公室、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了“发现闵行之美”系列丛书诵读活动,陆续邀请闵行区多所学校的青少年一起来读好书、善读书、懂历史、爱家乡,合力推动“闵行情”读书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十七季,我们邀请了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小学的少年来诵读《追寻马桥文化》。筚路蓝缕,以启后学,本书致力于全面收集马桥文化发掘及研究的成果,多视角地展现马桥文化的特点。本书既是向马桥文化命名四十周年纪念活动的献礼,也希望它能成为未来研究的基石,引起学者们对马桥文化更多关注,共同推进学术的不断发展。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