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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31处适宜放生水域指引,苏州河不在其中
上观新闻06-01 09:12:27

有放生需求的市民可以按图索骥了。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河长办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新版《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动适宜区域名录》,列明了31处适宜放生水域。需要注意的是,苏州河不在所列范围内,市民不要在苏州河放生。

这31处包括三处推荐放生水域:黄浦江上游(闵浦大桥以西)、淀山湖、长江口(吴淞口以外沿江)。

其他28处适宜放生水域为分布于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等9个区。其中,崇明区最多,有5处,分别为:七滧港(中兴镇,广福寺段)、直河港(竖新镇,时桥村村委会段)、鹗鸪港(庙镇,港庙公路段)、开心农场河(横沙乡)、长明泵站河(长兴镇)。青浦区相对较少,只有2处,为:拦路港(拦路港大桥段)、油墩港,这两条河道在松江区内的其他2处也可以放生,分别为:拦路港(小昆山镇,斜塘公路段)、油墩港(广富林街道,辰塔路段)。松江区境内除了上述2处外,还有茹塘(泖港镇,叶新公路茹塘桥段)适宜放生。

同松江区一样,其他6个区也各有3处适宜放生,其中,浦东新区有:长界港(川沙镇,唐黄路以东侧北岸)、宣六港(宣桥镇,北南界沟至北一灶港东岸)、张家浜(合庆镇,随塘河以东侧南岸);宝山区有:练祁河(罗店镇,沪太公路至抚远路段)、蕰藻浜(吴淞街道,吴淞大桥亲水平台段)、潘泾(顾村镇);闵行区有:三鲁河(浦江镇,沈杜公路段)、周浦塘(浦江镇,浦晓支路桥段)、北竹港(莘庄工业区,元明路段);嘉定区有:漳浦(安亭镇,伊宁路桥段)、练祁河(菊园新区,新庆丰桥段)、盐铁塘(外冈镇,恒冠路桥段);金山区有:水库中心河、掘石港、秀州塘;奉贤区有:浦南运河(奉城镇,万佛阁桥段)、巨潮港(庄行镇,光明中心路段)、三团港(四团镇,三洪路段)。

据了解,放生活动适宜在水域范围开阔、水质环境优良、生物饵料充足的区域开展。苏州河之所以没有列入名录范围内,是因为其以行洪排涝为主,两岸基本为直立式的防汛墙,近岸没有浅滩、湿地,不适宜鱼类生长,大个体鱼很难生存下来。对于已公布的这些放生区域,有关方面将在继续观察后,再决定其是否作为长期放生点。而为满足市民的放生需求,有关部门还将排摸更多适合放生的点位。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7月3日发布的《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活动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上海公共水域(除沿海水域)适宜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主要为:鲢、鳙、翘嘴鲌、鲤、鲫、细鳞鲴、黄顙鱼、花䱻等常规鱼类。放生活动提倡在每年3-6月,具体为每日上午至中午,其水域含氧量较为充足时段。应避免高温、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实施。

《指引》也明确,每次放生物种合计总量建议不超过500公斤,每种鱼类建议不小于一定规格。物种应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经依法检验检疫合格。

在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放生活动的,可提前15日向属地农业农村委咨询并接受监督,其余区向属地城管执法局咨询并接受监督。

《指引》还明确,严禁放生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对违反规定的放生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新民晚报 罗水元
选稿: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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