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凤阳鼓楼瓦片脱落背后:涉事公司十年前曾因违规施工致文保建筑被烧毁
澎湃新闻05-21 19:34:54

安徽凤阳县明中都鼓楼楼宇瓦片脱落事件引发社会各界的持续关注。

2025年5月19日傍晚,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明中都鼓楼发生楼顶瓦片大面积脱落事件,引发公众对古建筑修缮工程质量及监管的广泛关注。

5月20日下午,安徽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布鼓楼楼宇瓦片脱落情况通报称,该鼓楼位于凤阳县老城区,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由台基和楼宇两部分组成,台基于1989年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楼宇部分已毁于清咸丰三年,现楼宇为1995年建设。5月19日18时30分许,鼓楼楼宇顶部东侧瓦片部分脱落,无人员伤亡。

公开信息显示,凤阳当地国企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发布凤阳县明中都鼓楼楼宇维修招标公告。公告称,鼓楼楼宇重檐歇山顶屋面维修,更换损毁檐板、屋椽及脱落瓦片,斗拱、门窗油漆翻新,二楼栏杆加高等。招标预算为400万元。

项目中标方为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江永利,股东分别为蒋建雄、姚国钧、江玉国和黄山市徽州区建筑安装古典园林工程公司。

凤阳鼓楼。此照片为游客于2023年7月拍摄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当地在2023年曾公开招标,由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对鼓楼楼宇进行了维修,并于2024年3月竣工验收。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十年前,该公司曾在维修安徽黄山祁门县一处省级文保单位时因违规施工引发火灾,造成该文保单位部分建筑被烧毁。

凤阳鼓楼。此照片为游客于2023年7月拍摄

据安徽媒体《市场星报》报道,2015年12月19日,祁门县芦溪乡奇口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本堂”(又名“唐大司徒郑公祠”),突发火灾,虽经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和村民全力扑救,但“一本堂”内的寝堂和享堂还是被大火烧毁,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江淮晨报》报道,“一本堂”修缮招标是在当年11月初完成的,当时中标的单位是正是徽州中亚建筑古典园林公司。

祁门县文广新局负责人对《江淮晨报》记者表示,“开工令没有下达之前,施工方只能进行一些前期工作,不得正式施工。”当年12月1日,施工方进入“一本堂”搭建了脚手架,为修缮做准备工作。12月12日,在文物主管部门和管护人员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施工方擅自开工,在“一本堂”寝堂后面做防水。

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古建筑等文物在施工时严禁明火。据了解,“一本堂”当天最先起火、损失最严重的部位,正是施工中的寝堂。

据中新网报道,2016年2月4日,国家文物局在京举行发布会,通报了文物消防安全暗查情况。其中披露了黄山祁门县“一本堂”2015年底发生火灾的原因是修缮工程中,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采用液化气喷灯热熔粘接方式,高温闷燃屋面木构件,引发火灾。

黄山市徽州区建筑业协会官网介绍,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该公司曾参与江西省婺源县步行街、黄山风景区“松谷庵”“钓桥庵”、歙县渔梁古村落环境整治等保护、修缮、改造项目。

既然具备了专业文保工程施工资质,那么为何该公司承接的凤阳县明中都鼓楼修缮项目时隔一年就突然发生了瓦片大面积脱落?

安徽省内一位从事文保建筑修缮的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凤阳明中都鼓楼属于明式官式建筑。而从黄山市徽州中亚建筑安装古典园林有限公司既往的项目和业绩来看,其主要是做徽派建筑的修缮工程,缺乏官式建筑的修缮经验和业绩。这两类建筑的修缮在相关工艺的处理方面会存在一些差异性要求。

一本堂火灾现场。 新安晚报 图

“祁门‘一本堂’的火灾发生在十年前,距今比较久了。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如果火灾事故发生在现在,大概率是要吊销施工企业相关资质的。”对于为何这样一家曾造成省级文保建筑被毁事故的公司依然能承接文保修缮项目的问题,该业内人士分析。

澎湃新闻记者5月21日从凤阳县有关部门了解到,调查专家组正在对明中都鼓楼楼宇维修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

(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