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母亲节,他们以致敬母亲的方式敬英雄
上观新闻05-12 15:15:00

“今天是母亲节。我想谈谈女英雄赵一曼,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当87岁高龄的著名导演陈薪伊将自己长达20余年的一个戏剧心愿娓娓道来,现场不少人泪目了。

5月11日,母亲节,上影演员剧团走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他们与民盟上影总支部委员会一起,举行了特别的《声影》第十季活动。佟瑞欣、王诗槐、赵静、马冠英等艺术家一一上台,他们诵读《赵一曼写给儿子的信》《杨靖宇将军战斗至最后的遗言》《东京审判南京幸存者李秀英陈述》《谢晋元家书》《左权致妻子刘志兰的最后一封家书》等写在苦难与不屈中的文字,也带领现场观众重温毛泽东《对日寇的最后一战》、丘吉尔《血、汗、泪和辛劳》、戴高乐《告法国人民书》等战斗的号角。全场高燃,而最让人内心触动的,必然有陈薪伊导演的一段未竟之梦。

陈导回忆,2002年,她在东北九一八纪念馆第一次见到赵一曼怀抱儿子的照片,“这张照片是在上海拍的。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曾经到过上海,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丈夫是谁,没有一个人知道宁儿后来怎么样了”。也是那次,陈薪伊读到赵一曼写给儿子的信,深受触动。

“它给了我启发,赵一曼给孩子取名宁儿,是希望永远不要有战争,希望她的孩子和天下所有苦难的人们的孩子都能过上安宁的生活。”后来,陈薪伊在成都认识了宁儿的女儿、即赵一曼的孙女陈红,知道了先烈的亲人即使看过影片《赵一曼》,却又不知故事里的英雄就是自己的妻子、母亲;也知道了,当年赵一曼诞下儿子宁儿,就是在上海执行秘密任务之时,“孩子就出生在上海的路边”……与陈红的结识解开了导演心头的疑惑,也种下戏剧的种子。

2015年,彼时已77岁的陈薪伊创作了剧本《宁儿的自白》。在《声影》活动现场,她的双手微微颤抖,“亲爱的观众们,你们说,这叫我如何不为他们写一部戏啊!”导演说,她心目中最适合演绎“宁儿”的人选正是上影演员剧团团长佟瑞欣,“尤其是他两鬓染白之后”。

作为此次《声影》总策划,佟瑞欣介绍:“第十季《声影》的舞台上没有演员,只有致敬人;没有豪华的布景,只有真挚情感;没有炫目的灯光,只有震撼心灵的声音。聆听人所看到的、听到的是以最纯粹的方式,用声音致敬伟大胜利,致敬那场永不妥协的抗争!”

电影人不仅是时代历程的经历者,同时也是时代历程的记录者。电影人用镜头记录幸福、宁静,同时肩负着使命,用镜头记录民族的苦难、不屈、胜利。《声影》开篇从1947年剧团前辈张瑞芳拍摄的黑白影片《松花江上》展开,到1949年纪录毛泽东主席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宣读碑文的纪录影片收尾,用镜头回望、铭记历史。

在上海市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看来:“《声影》之《铭记》,这既是一次集体的缅怀与致敬,更是一堂生动的沉浸式党课。”

上影演员剧团副团长陈龙介绍,为了此次《声影》走进基层,剧团多次与上海市二中院沟通协调,特别感谢为今日之《声影》顺利完成付出的剧团制作团队的宋斌和张子萱及导演组的刘威、李立、宗晓军,以及上影演员剧团党支部党员、民盟上影总支盟员和民盟丹凤支部历经两个月的查找影像资料和整理文字资料。

这场活动前,佟瑞欣还走访著名作曲家吕其明,并得到了吕老的大力支持。吕老说:“80年前,先辈们用鲜血换来和平;80年后,我们更要用艺术守护这份记忆,让年轻一代听见历史深处的回声。 今天,上影演员剧团带着《声影》走进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走进群众,让文艺与群众零距离是件有意义的事,也很高兴我创作的《红旗颂》会在声影的舞台上响起。”上海电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隽也对此次《声影》给予了关心和支持。

《声影》制作人严琳谈到,此次能与当年拍摄《邹碧华》的电影人——佟瑞欣团长,著名表演艺术家王诗槐、赵静、马冠英、周国宾、孙清及剧团副团长陈龙、著名演员李宗翰等再次走进人民法院,并携手上海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至正剧社的干警张革、郎振宇、赵晖兵等,一起在庄严肃穆的法院共同致敬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80周年活动,有着深刻意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