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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出台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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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

(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本市灵活就业人员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

按规定享有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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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精选

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及雇员、自由职业者、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家政服务人员、零工劳动者等,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不设户籍条件限制,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论是本市户籍人员,还是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以及外国人均可参加。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和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由个人自主确定。其中,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下限,不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以2024年度为例,月缴存额最低为270元,最高为8860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收入变化,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年度基数调整期间,灵活就业人员未主动调整的,如原缴存基数符合当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可以继续沿用;如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缴存基数上下限自动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目前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1.5%。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抵扣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

哪些情形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提取条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购房、租房、偿还购房贷款等,享受与单位在职职工相同提取权益。此外,也可以根据个人生活需要,提取本人灵活就业缴存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下列条件:

■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由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人员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申请贷款前6个月的本市灵活就业缴存期内未发生过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般贷款条件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如何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的计算方式为:本市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累计缴存时间系数;两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两人的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相加。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24%,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累计缴存满2年未满3年的,则其单独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4万元(80×0.8);其与一个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人员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单位代扣代缴方式缴存人员在本市正常缴存补充公积金,则其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144万元(64万+80万)。

申请贷款前60个月内的累计缴存时间:1年(含)—2年,2年(含)—3年,3年及以上

灵活就业人员回户籍地购房,是否可以使用上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回户籍地购房,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资金。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各城市的贷款政策存在差异,如需在户籍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灵活就业人员离开本市,如何处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去外省市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省市。

选稿:倪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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