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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是否有强制报废的要求?上海警方: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东方网04-29 12:58:17

东方网记者蔡黄浩、通讯员庄莉强4月29日报道: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在使用机动车一定年限后,如果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车主自愿,就需要办理报废注销业务。为了让这项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上海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数据局联合推动了“机动车报废注销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 并于2024年11月在“随申办”APP上线运行,车主仅需动动手指,在手机端提交报废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即可在家“坐等”车辆回收企业上门收车,真正实现了“足不出户”“零跑动”办事。

图为办理流程截图(上海警方供图,下同)

以往,车主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需要自行联系经商务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将车开到受理点交售车辆、提供材料,如果车辆无法启动,还需联系拖车拖运。之后,车主要向车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业务办结后,还要到现场领取报废注销相关凭证。整个过程不仅需要多次多地跑动,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回收价格不透明等问题。而“机动车报废注销一件事”上线后,车主“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办理全流程,公安、商务部门也能对回收企业实时动态监督,避免“虚假注销”风险。

具体办理流程为:车主登录“随申办”APP在“机动车报废注销一件事”发起报废申请,选择名下登记的车辆,然后填写回收信息,包括选择回收企业、上传车辆照片、选择结算方式(转账结付或现金结付)、选择《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填写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最后确认提交。

回收企业在收到报废申请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会联系车主,报回收参考价并约定拖车时间,提供上门拖车服务。如果车主对回收参考价不满意,可终止此次流程并再次通过“随申办”APP发起业务申请,重新选择回收企业。企业上门收车时,车主需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等材料,收车时一并交给回收企业,并现场确定最终回收价格。

收到车辆后,回收企业进行车辆查验和拆解,商务部门通过平台数据对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实施监督,审核出具《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回收企业通过数据联网,完成车辆注销登记,公安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车主在“随申办”APP可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程,业务办结后,若之前填写回收信息时选择邮寄凭证的,由回收企业将《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一并邮寄送达车主。此外,车主亦可自行下载打印上述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此,“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全部完成,车主全程“零跑动”。

对于私家车来说,是否有强制报废的要求吗?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车管所副所长何莉丽在发布会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不同种类的机动车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市民家庭用车绝大多数是没有强制报废期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2种情况,就达到了报废标准,需要办理报废注销业务:一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通过年检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是购买的二手车原使用性质是营运车辆的,转为非营运后报废年限是仍按原营运车辆计算的,如:市民购买一辆二手车,原使用性质为“租赁”,根据规定,“租赁”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市民可注意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的签注提示。”

目前,该业务适用于市民个人名下沪牌机动车,后续将进一步扩大到单位用户。

作者:蔡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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