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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用!事关纯牛奶!
上海徐汇04-27 18:31:27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

第1号修改单

(以下简称1号修改单)

其中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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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起

生产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

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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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

复原乳被禁用

一直以来,我国乳制品市场都以液态奶为主,其中纯牛奶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乳(俗称鲜奶)和灭菌乳。

灭菌乳俗称常温纯牛奶,是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过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液态乳制品,最大特点是保质期可达到6个月以上。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规定,允许在灭菌乳生产中使用复原乳。

1号修改单亮点:

1号修改单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奶业创新团队起草。该团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修订不涉及灭菌乳安全指标,主要变化是明确了灭菌乳只能以生乳为原料,不再允许使用复原乳(复原乳又称“还原乳”或“还原奶”,是指将干燥的乳制品与水按比例混匀后获得的乳液,即用奶粉加水复原而成的牛奶);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而是将作为调制乳管理。

中国农垦乳业联盟专家组组长宋亮认为,1号修改单的出台,应是在为《灭菌乳》国标修订做准备。2023年12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仅以单一品种生乳为原料”,同时删除了有关复原乳的标识规定。

事实上,乳业的相关政策标准频频提及鼓励企业采用生鲜乳生产液态奶。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复原乳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巴氏杀菌乳中不允许添加复原乳,鼓励使用生鲜乳。2024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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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加工企业关注奶源质量

满足消费者更高需求

此次修订基于哪些方面考虑?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奶业创新团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完善液态奶标准,规范复原乳标识,促进鲜奶消费”的部署要求;

二是灭菌乳是我国液态奶消费市场的主要产品,此次修订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乳品的需求;

三是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国产生鲜乳优势,国产生鲜乳质量安全和优质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

从市场情况来看:

上述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国奶牛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6%,精准化饲喂、机械化挤奶比例均达到100%。农业农村部连续16年对生鲜乳进行抽检监测,生鲜乳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9.9%以上。近年来,生鲜乳乳蛋白、乳脂肪、体细胞等主要营养卫生指标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此次修订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实际,符合我国的国情农情。

从产业发展现状来看:

我国奶业已经完全具备全面使用生鲜乳的条件。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牛奶产量达4079万吨。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郑楠认为,我国生鲜乳不仅在产量上已能够满足液态奶加工生产的原料需求,在质量安全上也可为乳业正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王加启表示,1号修改单确立了以生鲜乳为原料的奶业产业体系,将督促加工企业更关注上游奶源质量。

此外,消费者对牛奶品质的愈发关注促使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Z世代”逐渐成为牛奶消费的主力军,秉持着追求健康、个性化生活的理念,其对牛奶的品质和营养有着极高的要求。这一调整,无疑更精准地满足了消费者对于乳制品高品质营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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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者健康体验

享受更多高品质乳品

农业农村部奶及奶制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检测数据显示,当前部分进口灭菌乳产品实际使用复原乳生产。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后,这类产品将无法以“灭菌乳”的名义进入我国市场,从而进一步规范进口乳制品市场秩序。

此次修订对消费者有哪些影响?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奶业创新团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以生乳为原料生产的灭菌乳,保留了更多的天然营养成分,提升了产品的天然性和新鲜度,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多营养丰富的高品质乳品。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复原乳制成的乳制品相比直接使用生鲜乳乳制品,活性钙等营养成分损失更多。宋亮介绍说,相关研究证实,复原乳中脂肪、蛋白、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和水等六大传统营养要素的含量与超高温灭菌乳相比差异不显著,但免疫蛋白、活性酶及活性肽等生物活性物质损失严重。

二是灭菌乳产品包装将只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不再标注复原乳相关内容,标签更加清晰,消费选择更为简单。

选稿:曾子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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