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五一”出游遭遇酒店毁约提价怎么办?教你4招维权
央视新闻客户端04-26 14:24:00

“五一”假期马上就到了

不少人准备趁机旅游一下

车票、行程定好了

却又被预订的酒店“临时取消订单”

如果重新预订酒店房间

房价已“坐地起价”,高出数倍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只能自认倒霉吗?

两个月前订的酒店

临近五一住不了了

今年2月

网友小丁和朋友小杨在某旅游平台

预订“五一”期间某酒店的客房

当时显示预订成功,酒店也确认了订单,临近“五一”假期却不肯接待了。

小丁给酒店打电话

前台工作人员表示

因为系统问题所以订单价格出错

需要重新预订

小丁发现,目前这家酒店以及周边的住宿

都涨到了500多元一晚

重新预订的价格是原来价格的四倍

据小丁了解

和她同样情况的消费者还有好几个

都是在2月以比较低的价格预订的酒店

目前,她多次致电平台客服

争取到了退一赔三的补偿

部分酒店“逢节暴涨”屡见不鲜

小丁的遭遇并非个例

近年来

部分酒店不仅“逢节暴涨”

还趁着考试、体育赛事、演唱会等机会

“坐地起价”

有网友反映

成都世遗马拉松赛事前一日

都江堰酒店价格上涨过高

其中一家酒店将单晚参考价格

从168元涨至1280元

涨幅高达7倍

还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晒出

酒店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的截图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经营者:

对预订客房不得毁约提价

“五一”假期来临之际

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函

要求住宿业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

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

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案例分析

再次提醒宾馆酒店严格履行预订承诺

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毁约提价

此前,南京市监部门

已发出“五一”假期价格政策提醒函

告诫宾馆酒店经营者:

如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客房服务,应按约定提供。

未按约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和赔偿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内蒙古包头、湖南郴州

甘肃天水、广东汕尾等地

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函提醒住宿行业经营者:

严禁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不明码标价客房价格或标价内容不规范,价格调整后未及时更新;在标价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合易发多发的价格投诉举报问题

发布关于维护“五一”假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针对酒店客房价格,该局要求酒店、民宿、网络平台经营者规范定价,保持假日期间房价基本稳定。

明确公示退房时间,因消费者自身原因退房需收取手续费的,要标明收取标准,不得缩短住宿时间、变相提高房价,不得对预订客房任意加价销售,不得对已生效订单擅自毁约、加价销售,严禁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欺诈消费者。

面对侵权

消费者可以这样维权

酒店突然毁约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专家表示,遇到酒店毁约

消费者应采取不取消、不加价的应对措施

一旦取消

可能会被认为消费者自愿退房

这样消费者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如果消费者不退房

而是酒店方单方面取消了合同

将视为酒店违约

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约或退费

具体来说,做好这四件事:

①留存证据,将与商家的沟通过程进行录音,保存被取消的订单截图,收集能够证明商家恶意解约的材料;

②联系平台进行投诉,并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③可以向消协、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

④采取司法手段,将纠纷诉诸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处理。

综合自央视网、光明网、澎湃新闻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