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大幅增长!去年上海海关截获外来物种255种次,其中“异宠”5696只
新民网04-15 07:10:29

记者从上海海关获悉,2024年,上海海关在旅客携带、寄递等非贸渠道累计截获外来物种255种次,同比大幅增长210.98%,其中“异宠”5696只,并在入境航空器上全国首次截获澳洲南粘夜蛾,其单只雌虫年繁殖量可达2000枚,足以威胁华东地区主要农作物安全。

智能演示设备,郭剑烽摄。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10周年。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提升公众国门生物安全意识,上海海关于近日举办了别开生面的国门生物安全巡展。此次巡展的主题为“‘多彩生态关爱守护’——严防外来物种入侵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实物展示、互动科普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生物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被拦截的活体球蟒,被制成标本展览,郭剑烽摄。

巡展的第一站设在上海国际邮件申报受理网点大厅(沪太路841号),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18日,为期一周。活动期间,上海海关展出20余件近年来在进境邮件中查获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标本,如“异宠”球蟒、德哈尼蜈蚣、梅萨鬃尾蝎、森林葱蜗牛等。其中,球蟒、北极海鹦、德哈尼蜈蚣等展品标本是首次与公众见面。每件展品都配有二维码说明牌,观众只需扫描二维码即可详细了解展品的来源、对生态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展品不仅具有视觉冲击力,更形象地使公众感受到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性以及违法寄递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实物展示,巡展还特别设置了互动科普区。通过智能演示设备和触屏游戏、互动转盘等,观众可以参与“‘海淘’寄邮件这件物品可以入境吗”等趣味环节,进一步增强互动性和参与感。滚动播放的普法视频则以生动的方式普及了生物安全知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国门生物安全的意义。这些展示方式让观众在参观过程中既能直观感受展品特点,又能深入了解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被拦截的德哈尼蜈蚣,郭剑烽摄。

此外,现场还设置了咨询台,海关工作人员热情解答观众关于进出境物品相关政策法规的疑问。活动吸引了大量观众前来参观。无论是前来办理邮件通关的收寄件人还是组团参观的中小学生,都被这些“特别”的动植物标本深深吸引。一位前来办理国际邮件报关的留学生表示:“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关于生物安全的知识,还了解了哪些物品是禁止携带、寄递入境的。我们以后在寄递邮件时也会更加注意,避免无意中违反规定。”

上海海关动植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举办此次巡展活动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实践。通过展示查获的外来物种标本,向公众普及生物安全知识,增强国门生物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线。

通过此次巡展活动,上海海关不仅向公众普及了生物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上海海关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郭剑烽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