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百年建筑“逆生长”!上海锦沧文华广场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二批)
上海静安04-14 17:17:25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发布《城市更新典型案例集(第二批)》,上海市静安区锦沧文华改建项目入选“既有建筑改造类”城市更新典型案例。

作为上海市城市更新重点示范项目,锦沧文华改建项目由宝华集团接棒,于2016年开工。经过原建筑功能调整、整体结构置换改造和地下室使用空间扩容,升级改造为集办公、时尚购物、文化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高端办公+高端购物中心”复合体,于2022年8月全面营业。

f4ca7e1bc0564b56be86f1f39a45c319.png

百年传奇再启航

1911年的沧州饭店

1990年的锦沧文华大酒店

锦沧文华广场前身是建于1900年的沧州饭店。1990年,在沧州饭店原址上,建成五星级的锦沧文华大酒店,成为南京西路上的重要地标之一。

如今,通过项目团队的创造性改造,锦沧文华广场保留建筑肌理、植入节能科技,依托区位优势、引领消费升级,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与城市功能升级的双向赋能,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更新提供了“留改拆”的鲜活样本。

此次改建提升了结构安全程度,美化了建筑立面,严格执行LEED CS金级和绿色二星建筑设计双认证标准,达到了甲级写字楼水平。依托区位优势,商业以时尚潮奢为主,与周边业态错位互补,以首店、旗舰店引领消费升级,办公楼及商铺出租率超过90%,提升了南京西路地区高端楼宇的产出规模和经济效益。

改建项目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锦沧文华大酒店见证了老上海的传奇故事,也是改革开放及城市国际化的缩影,承载了许许多多上海市民的回忆。通过改建焕新,提高了南京西路商业界面的连续性、公共空间的完整性,在改善城市绿化环境、优化交通系统等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锦沧文华改建项目改建功能对比

锦沧文华主要绿色节能措施

差异化的潮奢首店

实践探索促更新

民企主导的地产开发模式

采用地产开发模式,由民营企业主导实施,充分发挥其在资金、管理及市场运营方面的优势,商业银行贷款成为资金筹措的重要渠道之一,贷款支持用于项目的改造、建设和运营。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方案,通过精细化管理、成本控制、市场拓展等措施,提升整体运营效益,为项目稳定的现金流提供坚实支撑。

图片7.png

2063901d62d44c92b4f8edfa9d37c6a6.png

锦沧文华改造项目完成实景

适应功能迭代的设计策略

保留原锦沧文华大酒店城市历史记忆的同时,根据新的使用功能调整建筑外立面设计。为解决老建筑层高过低、空间狭窄、地下空间利用不足等缺陷,将上部主楼的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置换为纯钢结构。在规划高度不变,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优化层高,标准层高由3.2米增加至4.5米,满足南京西路商圈高端甲级写字楼的标准,楼层数由30层缩减至21层,优化标准层布局,平面形状由人字形改为五边形。在保持主楼形态的前提下,主楼以外的裙房部分地下室由地下1层增加至地下4层。

锦沧文华改建功能对比

锦沧文华改造前和改造后平面

高层塔楼改造的技术革新

既有高层建筑置换型结构改建与地下空间增层扩容同步实施,老结构拆除和新结构建造穿插实施。采用BIM模型工序指导技术,搭建基于BIM模型设置的整体自动化监测平台,实时监控结构更新施工全流程并提供应急预案,通过BIM模型对新、旧结构的关键部件进行碰撞分析,确定需要拆除的部分,为保证改造后的建筑结构安全,先加固保留部件,再拆除老结构其余部分,加建新结构的关键部件,直至整个结构体系形成。

锦沧文华平面结构改建

55cb438464bb41e8ab421f3f122f786a.png

锦沧文华施工全自动实时监测系统

从建筑改造到商圈激活,从功能升级到文脉传承,锦沧文华的新生印证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那些看得见的匠心与看不见的智慧。未来,区建设管理委(区更新办)将持续探索城市更新的创新路径,聚力打造国际静安的标杆案例。

选稿:许文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