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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等大事”可不能打折扣!
上海徐汇2025-04-09 16:33:36

春季气温回暖后,更多人选择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仍有个别骑乘人员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上大打折扣,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您几种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

“帽”名顶替:安全帽≠安全头盔

交警在日常执勤中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佩戴的并不是安全头盔,而是施工工地上佩戴的安全帽,并认为安全帽同为头部防护用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也理应能起到安全头盔同样的防护效果。但实际上,安全帽与安全头盔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交警提示:安全帽主要保护头顶部位,缓冲高空坠落物对头部的冲击。安全头盔则是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能对头部的头顶、正面、侧面全角度进行保护。安全帽能承受的撞击面及其缓冲力比安全头盔要小得多,不能代替安全头盔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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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安全头盔时,要选“3C”标识并设有缓冲层的合格安全头盔。春季气温回升,市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较轻便、通风透气效果较好的头盔,既保证行车安全,舒适度也较高。

假动作:“敷衍”佩戴=没戴

有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虽配备的是符合规定的安全头盔,但佩戴方式却有些敷衍,只是将安全头盔扣在头上,也不系好束带。

交警提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不只是将头盔戴在头上那么简单,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戴了安全头盔但不系头盔束带,在遇到紧急情况,人摔倒的瞬间,头盔“跑”得也更快,自然也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

安全头盔作为电动自行车的防护工具之一,只有规范佩戴才能在发生意外时对颅脑起到防护作用,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正确佩戴头盔规范动作:

第1步:挑选适合自己头围的头盔,打开束带;

第2步:将头盔水平于头上,不要前倾和后翘,基本和眉毛上沿齐平;

第3步:将耳朵放在两侧的交叉绳带中间;

第4步:束带调整好之后,拉紧束带紧贴下巴;

第5步:摇晃头部,检查头盔佩戴是否固定。

“带而不戴”:防护不在

还有一些骑乘人,将安全头盔随车携带,但是并不佩戴,只是将安全头盔挂在车把上,或者放在收纳箱里,遇到交警辅警检查,才立刻拿出来戴上。

交警提示:《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保护骑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可以减轻头部伤害。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当认识到规范佩戴头盔对守护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主动自觉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尺寸不适:不贴合易掉落

有些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所佩戴安全头盔的大小与自身头部尺寸不符,要么安全头盔较小,就顶在头顶上,要么就是安全头盔稍大,扣在头上,行进中遇道路颠簸,安全头盔就在头上跟着晃动,感觉随时都可能掉落到地上。

交警提示:为了安全头盔能在发生意外时有效发挥保护作用,必须选择合适自身头部大小的尺寸。需要注意,正确佩戴头盔优先保护的是前额,头盔前沿要压至眉头之上,不要露出额头;选择尺寸适合的头盔,或用头盔配送的不同厚度的内衬进行调整,尽量减少头部和头盔之间的空隙;旋紧头盔后部的调整旋钮,让头箍给予一定压力束紧头部,用双手试着左右转动头盔,以基本不能转动为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保障广大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鼓励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广大市民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障出行安全。

选稿:常善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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