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纸扎小米SU7、人民币样式冥币火了?紧急提醒:涉嫌违法
法治日报04-04 16:58:13

近日,“外卖小哥运送纸扎版‘小米SU7’”一事登上热搜榜,引发社会关注。

临近清明节,《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一些售卖祭祀品的店铺发现,部分“新潮纸扎祭品”热销:“小米SU7”“保时捷”“奔驰大G”“丰田埃尔法”等“车型”众多,一些产品还原了全景天窗、轮毂、车标等细节,车牌可以选“顶级靓号”,甚至配备了“司机”。除汽车外,还有名烟、名酒及手机等纸扎祭品在售。

“这是今年卖得较好的款式,现在年轻人就喜欢买这类祭品祭拜先人。”在天津蓟州一白事大全商店内,商家向记者介绍最新款“纸扎苹果手机”。

这家店的面积不算太大,但里面的祭祀品很齐全,“纸扎新款游戏机”“纸扎电脑”“纸扎汽车”等琳琅满目。记者注意到,这些产品多数未标注厂家信息,但品牌清晰,远远看起来和真的相差无几。

“近年来许多年轻人都在问有没有纸扎的汽车、手机、麻将等,他们想通过烧纸的形式表达怀念,让去世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用上最新的产品。”北京一商铺老板告诉记者,看到市场需求后,他今年也进了一些类似商品。

记者仔细观察货架上的商品,发现这些“新潮纸扎祭品”的制作十分逼真,如“纸扎苹果手机”,将品牌标志一比一印在商品背面;“纸扎中华香烟”,乍一看和普通香烟盒没有任何区别。

走访中,记者看到许多店铺的老板会自己动手用纸扎汽车或手机。一辆汽车由两部分构成,上面和下面两张纸,然后折叠,再用胶水粘贴,一辆“纸扎汽车”就完成了。

在电商平台售卖“新潮纸扎祭祀品”的商家也有不少。

以某款“纸扎汽车”为例,其产品不仅标有清晰的Logo,车型也是该品牌最新款。在线上,该款“汽车”的售价从10元至30多元不等,线下店铺的售价则为20元至40元不等。不同的是,线下售卖的“纸扎汽车”一般只有车辆本身,有些会送“驾驶证”;但线上有商家承诺“无须组装,成品发货,下单就赠驾驶证及充电桩”,还有商家甚至承诺赠送“司机”——车内有逼真的驾驶员设计。记者看到,线上这类产品的销量达数百件。

记者调查发现,“纸扎汽车”的成本并不高。河北保定某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只做半成品销售,以未粘贴折叠前的两张纸的形式发货,批发价1.1元一辆,后期需要自己折叠粘贴,300件起售,不包运费,送胶水。在线上某批发平台,类似产品300件的售卖价格与此差不多,如果量大,价格可控制在1元内,且包邮。

除了“新潮纸扎祭品”外,还有不少店家在大量售卖人民币样式的冥币。

记者走访多家寿品店发现,这种高仿人民币的冥币与真实的100元人民币相差无几,甚至有防伪标识,只不过冥币的发行银行处印的是“中国天堂银行”或“天地银行”,右下角或侧面有“保佑子孙后代五福临门”“路路通”等字样。

线上售卖此类冥币的商家也不少。他们大多规避“人民币”关键词,而是以货币、冥币或者谐音字代替。在某电商平台,记者搜索到多款标注为“高仿真货币”的冥币,一些商家对冥币上的部分元素做了“打码”。

有商家介绍,收到的货是高仿人民币,但为了防止被平台下架,所以要“打码”。

“凡是带有‘人民币’字样的商品,平台都会进行下架处理。”该电商平台客服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包括祭祀用品。

这些冥币多为分沓销售,每小沓48张至100张,售价1元至3元不等,如果要一整捆10沓,一般是10元左右。在线上,有些商家还推出各种面值的大礼包,比如各种面额10沓480张8元,大面额20沓1200张12元等。

这些冥币的成本不高——大商店或者白事大全店会去源头拿货,几十元一箱,一箱96捆至100捆不等,每捆核算下来几毛钱。而在线下店铺售卖,每捆10元左右。

冥币也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有商家为凸显数量以吸引顾客,称每沓冥币100张,可记者购买后发现每沓实际只有50张左右。

天津一店铺老板介绍,一般冥币印刷粗糙,多使用再生纸,高仿人民币的冥币所用纸张虽好于其他冥币用纸,但还是较为粗糙,每沓不可能捆100张,最多几十张。“都是烧给先人的,谁会数这个,更不会较真。”

该老板告诉记者,他一般是去源头进货,类似冥币一箱100捆,拿货价40元左右,后续他会随机搭配几样其他的纸钱,装一个袋子,10元一袋,方便销售。

在浙江海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瑾看来,根据商标法规定,“纸扎汽车”“纸扎苹果手机”等“新潮纸扎祭品”如果未经授权使用品牌标识,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被使用商标都属于驰名商标,在祭祀品上未经授权使用这些商标,可能会让公众对相关品牌和祭祀行为产生不当关联,从而损害这些品牌的形象和社会评价,侵害品牌方的合法权益。

上海诚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大成补充道,“新潮纸扎祭品”若以焚烧为主要使用方式,则可能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的禁止性规定面临查处。若采用可降解材料且无须焚烧(如电子祭品),则存在合规空间。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产品质量法细化分类标准,避免执法扩大化。

“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民政部门等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祭祀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殡葬用品生产、批发环节的抽查,查处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应强化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的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推动祭祀品行业自律,鼓励商家“去品牌化创新”,制定相关的产品设计和生产规范,避免出现违法侵权产品。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