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参事:提振消费,要摆脱低质低价的内卷式竞争
上观新闻2025-04-03 06:50: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8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推出系列消费行动措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如何提振消费?在上海市政府参事看来,消费环境优化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撑,面对消费市场新趋势,既要为大企业、大平台提供空间,也不能忽视市井小店的烟火气,既要注重功能,也能提供情绪价值,共同构建一个多元、和谐、繁荣的消费环境生态。

好产品让消费者走出“低价诱惑”

“低质低价的内卷式竞争使消费者陷入了‘低价诱惑’与‘品质焦虑’的双重困境。”市政府参事胡卫提到,消费者心理研究表明,低价能激发大部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看到便宜就不想买贵的”“看到便宜的就想买”是60%以上消费者的心理。有的企业和商家就利用这种心理大打价格战。比如有的电商平台奉行低价为王竞争策略,通过算法推荐和流量倾斜,将38.03%的“价格敏感型”和18.35%的“冲动消费型”用户精准捕获,形成“低价-低质-低获得感”的闭环,还会导致消费者的“品质焦虑”从单一商品扩展到整个消费生态,大大削弱了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

在胡卫看来,当前消费市场正面临“破局与重构”的关键阶段,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好产品”,正成为提振消费的核心动能。一方面,我们要防范和制止逐底比拼招商引资政策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内卷式的低价竞争行为,避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同时,要改善营商环境,确保每一个企业都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让优质产品能够脱颖而出,让消费者真正受益。

追求情绪价值是新趋势

日本作家三浦展在《第四消费时代》中提到,日本经济已经进入第四消费时代。消费理念从崇尚时尚、奢侈品到注重质量和舒适度,进化到注重内心的满足感。“现今的中国,人们同样越来越追求内心的满足,更重视体验与感受,追求悦己情绪价值的实现。”市政府参事顾晓敏认为,情绪价值实现成为消费者追求的新趋势。

调研数据显示,2024年上海居民消费支出同期上升0.4%,在八大消费分类中只有教育文化娱乐大幅增加,上升了7.5%,上升比例位居第一。“这说明情绪价值的实现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重视,成为消费者最愿意掏钱的因素。”顾晓敏认为,服务消费更讲究情绪价值,宠物经济、旅游、音乐会、盲盒、手作等都是满足人们情绪价值的消费供给。

面对消费需求变化,如何提供更多的情绪消费商品和服务?顾晓敏建议,详细分析不同消费者人群、不同性别和职业特性,掌握消费者画像,更有针对性地推出政策和消费措施。如退休老人更需要陪伴和关怀,提供温馨而周到的服务和商品,是满足他们情绪价值的重要路径。对压力较大的年轻人,宠物是带来情绪价值的重要伙伴。在宠物经济产业链每个环节做好相应产业配套,满足消费者需求,将是大城市消费的一个新亮点。

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互相促进

“消费增长依赖于消费环境优化来激发消费的动力、活力、潜力。”市政府参事张兆安认为,良好的消费环境可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而良好的营商环境又可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例如,在消费环境中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欺诈、知识产权侵权、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破坏企业的市场信誉和品牌形象,进而对营商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又如,在营商环境中的市场准入限制、行政审批繁琐、监管执法不规范、政策不协调、隐性壁垒多、市场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就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导致市场缺乏活力,投资意愿不足,进而影响到消费环境。

“只有两者之间的共同优化,才能有效推动消费增长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在张兆安看来,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的双向优化,离不开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发挥及功能强化。如何更好地赋能消费,在他看来,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一是从单一到整体,从偏重于单一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目标转变。二是从单向到双向,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保护经营主体合法利益根本一致性转变。三是从保障到纽带,从偏重于诉求保障向做好桥梁纽带、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四是从机构到平台,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转变。

选稿:费一妍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