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刘海粟先生诞辰129周年 刘海粟美术馆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
东方网03-16 16:10:55

东方网记者熊芳雨3月16日报道:作为中国新美术运动的拓荒者、现代美术教育的奠基人,今天,正值刘海粟先生诞辰129周年暨刘海粟美术馆建馆30周年之际,刘海粟美术馆策划回顾展览“三十——刘海粟美术馆建馆30周年纪念展”,并播种艺术之树、发布数字艺术、启动青年美展,通一系列活动来纪念这个特别的日子。

刘海粟先生学贯中西、艺通古今,“一生追求真善美,一生致力于美术教育事业,一生艰苦创新”。他将毕生所藏书画捐赠给刘海粟美术馆,包括三百多件历代名家书画,以及本人创作的三百六十多件油画和二百多件国画书法,共计捐赠903件藏品作为刘海粟美术馆的永久馆藏,为世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成为了刘海粟美术馆的“立馆之基石”。

1995年3月16日,坐落于在上海这座东西方文化交融的国际大都市刘海粟美术馆作为我国首座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省市级国家美术馆建成并对外开放,是集收藏保管、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推广、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博物馆。

经过三十年的蓬勃发展,一代又一代美术馆人的努力,目前馆藏作品已近四千件,这些收藏纵贯千年文明长卷,涵盖唐、五代、宋、金、元、明、清等多个历史时期的古代艺术珍品,到上海美专师生的现代艺术丰碑,再到全球话语境下的当代艺术探索,构建起"三足鼎立"的艺术史坐标体系,是当之无愧的美术博物馆,更是一张上海的艺术名片。

记者了解到,“三十——刘海粟美术馆建馆30周年纪念展”于3月15日正式启幕,将展出至5月28日,共计展出作品及文献144件,其中更有多件馆藏“镇馆之宝”级别古画作品首次展出。展览以刘海粟美术馆三十年发展历程为主线,全面呈现美术馆的艺术传承与文化担当。

今天,在刘海粟女儿刘蟾的带领下,美术馆人共同拿起铁锹,填土、浇水,在海粟绿地亲手种下了 3 棵白玉兰树苗,白玉兰是上海的市花,它的纯洁与坚韧正是海老艺术精神的写照,以此象征刘海粟先生的艺术精神如白玉兰般高洁、永恒。

此外,刘海粟美术馆也率先在数字艺术领域不断探索,尝试选取了刘海粟先生具有代表性的花卉作品,利用AIGC技术对画作进行数字化解析和重构,生成春回大地、生机勃勃动态光影效果,在刘海粟美术馆序厅近50平方米8K超高清大屏上首次呈现,这个屏幕也是目前全国美术馆最大室内高清8K屏幕,数字艺术的作品在保留原作神韵的基础上,赋予其全新的视觉体验。

从1980年“上海市青年美术作品展”到1999年正式落户刘海粟美术馆,这个双年度品牌展览走出了俞晓夫、丁乙、蔡国强等当代艺术中坚力量。活动现场,也正式宣布启动第十八届上海青年美术大展,继续为青年艺术家搭建展示平台,鼓励他们以创新精神回应时代命题。

作者:熊芳雨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