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孕产期妈妈会面临哪些眼健康问题?眼科医生提示
东方网03-08 10:34:53

在第115个“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社会对于女性群体的关爱体现在方方面面,而在女性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我们特别的关爱,那就是孕产期的妈妈们。随着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优生优育概念的不断强调,孕育生命的过程是伟大却又难免伴随着焦虑的,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视光中心主治医师杨帆说,在眼科医生的眼中,以下眼部问题是需要妈妈们格外注意。

1. 孕期干眼惹人厌

受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变化影响,很多准妈妈会出现眼睛干涩、异物感、分泌物增多等干眼症的症状,科学研究显示孕期干眼症发生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亚洲人群尤为突出。尽管准妈妈们无法控制身体的自然生理变化,但是除激素水平的改变外,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环境干燥等不良用眼习惯会加剧症状。因此,为了避免或降低这一疾病的困扰,建议准妈妈们在孕期居家阶段建议通过环境加湿、控制屏幕使用时间缓解不适。另外,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群体,选择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以及睑板腺按摩治疗都是治疗干眼症的安全选择。

2. 高度近视存隐患

随着学习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育龄期女性深受近视困扰,甚至发展为高度近视。对于这类人群,孕前或产前做一次全面眼底检查极为必要。因为对于高度近视患者来说,她们的眼轴长度偏长、眼球整体偏大致,使眼底病变概率大增,导致视网膜变性、视网膜裂孔等问题。倘若未能及时诊断、处理,妈妈又选择顺产,分娩用力时,头颈与眼部压力骤增,极有可能让早期未察觉的视网膜隐患 “爆发”,一旦发生视网膜脱离等病症,视力将遭受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对于高危人群,如果产前眼底检查发现危险病变,及时施行视网膜激光光凝术,能为平安生产筑牢防线,详细的检查结果还能助力产科医生与准妈妈挑选更适合的生产方式。

3. 小心妊娠期糖尿病及妊娠期高血压导致的眼部病变

妊娠期间,人体全身状况发生系列变化,整个产检过程中,对准妈妈血压、血糖的管控是极为严格的。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宝宝的健康发育,甚至还会影响到母亲的终生健康。如果在妊娠阶段没有做好血糖或血压的管理,或是因妊娠相关疾病导致了血压或血糖指标的失控,都有可能引起或加重一系列眼底疾病,如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或高血压性视网膜疾病等。类疾病会致使视力下降、视物变形、视野缺损,如果不及时医治,甚至可能导致永久性视力下降,乃至失明。因此,对于准妈妈们来说,孕前做好基础疾病管理,孕期遵医嘱检查、治疗,产后积极配合随访,能有效防范这类疾病朝不可控方向发展。

4. 警惕低钙性白内障

孕期,不仅全身状态、眼底会改变,眼睛前部同样会受影响。手足抽搐性白内障是一类较为罕见的白内障类型,该疾病是由于血清钙含量过低而引起的,因此又被称为低钙性白内障。导致血清钙含量降低的情况有很多,比如患甲状腺疾病或有甲状腺手术史、婴幼儿软骨病、营养不良等。对女性而言,哺乳期是易发阶段,乳汁富含营养,如果此时妈妈营养不均衡,大量泌乳后又未及时补充,母体缺钙风险便会大增,进而诱发该疾病。所以,对处于哺乳期的妈妈们来说,均衡营养,注重补钙,能大幅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对于已患低钙性白内障的患者,则需前往医院接受全面专业的检查评估,如果白内障的程度较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可以通过白内障超声乳化伴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治疗。

尽管作为女性尤其是妈妈这一群体,面临诸多眼部健康隐患,但只要正确认识疾病,做好日常预防,就能大大降低这些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对于已经出现了眼部症状或不适的妈妈们来说,应尽早至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避免随意用药,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和激素类药物。此外,定期进行全面眼部体检有助于疾病的早期干预,降低严重眼病发生概率,从眼前节到眼后段的全方位体检,既能实现早期诊断和干预,还能助力大家全面了解眼部健康状况。

作者:刘轶琳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