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北京东路342~356号优秀历史建筑原国华大楼(上海市口腔医院)一楼室内装修修缮实录
上海黄浦2025-02-21 14:30:21

北京东路342~356号(原国华大楼)位于北京东路、河南中路路口转角的重要位置,为契合这幢建筑现行的医疗功能,提升民众的就医体验,恢复及保护性修缮部分室内的建筑风貌,2022至2023年间对该建筑的一楼室内进行了装修修缮的设计及施工工作。

01

建筑概况

北京东路342~356号原国华银行大楼于1931年8月由国华银行投资兴建,通河洋行与李石林(李鸿儒)建筑师设计,怡昌泰营造厂承建。建筑呈现装饰艺术派风格,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共九层,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占地总面积约870㎡。现使用单位为上海市口腔医院,是上海市第二批优秀历史建筑。

02

历史沿革

1933年2月,大楼外部竣工,室内仍在装修;同年8月,举行落成典礼并正式营业。

1956年,上海牙病中心防治所迁址于此。上海市牙病中心防治所设总所于北京东路国华大楼内,设分所于复兴中路。

1958年12月起由市房地局管理,曾有多家单位使用。

1994年,大楼被公布为上海市第二批优秀历史建筑。

2021年3月,经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同意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第一冠名变更为上海市口腔医院,第二冠名复旦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加挂上海市口腔健康中心牌子。

2023年,上海市口腔医院租用房屋底层和夹层,修缮及改造后作为门诊用房使用,以满足现代医疗功能需求。

03

修缮重点


1

大理石墙面、立柱、地面

进厅、大厅、楼梯间墙面、立柱及栏板

施工中对保护较好的大理石饰面表面清洗,对损坏的大理石饰面按原规格品种进行了替换,后期更改的密度板手绘柱帽恢复回黑白根大理石石材。

进厅及特色楼梯间地面

工程伊始,大厅地坪为白色瓷砖地坪,根据历史图纸与对比进厅和楼梯间地坪,推测出一层大厅地面历史原状应为金碧米黄大理石饰面。本次工程恢复了大厅原大理石地坪。

大厅墙面、地坪修缮前

大厅墙面、地坪修缮后

2

木饰面

木地板、木门、木门套及木护墙板

本次工程保留原始木地板、木护墙板、木踢脚线、木门,并进行整修,损坏严重按原规格原材质更换。更换完成后,木地板需抛平、磨光、上刷泡立水,打蜡及抛光,其他木装修清除表面油漆,重做栗壳色调和漆。

木地板、木护墙板修缮后

3

顶面

本次工程拆除后加石膏板吊顶,对原始粉刷平顶线脚进行修缮,局部因设施设备安装重做石膏板吊顶。

大厅天花线脚修缮前

大厅天花线脚修缮后

04

修缮成果

本次修缮使国华大楼在消除结构安全隐患的同时,对建筑的机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进行了更新,以满足现代医疗的功能需求。室内空间兼具了传承与创新,保留并恢复了建筑经典装饰艺术派风格,融合了现代需求的科技与体验。进一步提升了市口腔医院的就医体验,也充分展现了历史建筑的魅力与韵味。

选稿:许文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