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四次赴日巡演,66天55场,日本观众为何爱《朱鹮》?
上观新闻02-19 19:17:00

2月19日,上海歌舞团舞剧《朱鹮》在日本千叶县市川市文化会馆连演两场,拉开第四次日本巡演的序幕。2025-2026年是中日韩文化交流年,《朱鹮》将在66天的时间里走过28个城市,演出55场,预计将触达观众8万人次。此次巡演应日本民主音乐协会之邀,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组团,演出前,日本观众频频咨询票务事宜。首演现场,有1758个座位的大剧场坐满了观众,日本松山芭蕾舞团总代表清水哲太郎和团长森下洋子送来花篮。此前的三次巡演为《朱鹮》在日本打下了坚实的观众基础,不少观众都是来“二刷”“三刷”。

观众排队入场

观众报以热烈掌声

《朱鹮》和日本有着深厚的缘分。上世纪80年代,朱鹮在日本几近灭绝。在陕西洋县,中国科学家发现最后七只朱鹮,在中日科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朱鹮繁衍生息,“吉祥之鸟”再次回归人类视线。在《朱鹮》创排期间,主创团队曾数次赴陕西洋县和日本佐渡朱鹮自然保护区采风。经过一次次捕捉、提炼和塑造,编导佟睿睿带着演员们创作出一套独属于朱鹮的舞蹈语言——下身动作融入了芭蕾等西方舞蹈元素,上身动作采用中国舞元素,模仿出朱鹮“涉”“栖”“翔”的动作,表现出朱鹮的纤细与敏感。

2014年首演以来,《朱鹮》已在海内外演出350余场,展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也传递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2018年,《朱鹮》还曾登上纽约林肯艺术中心的舞台。2021年,剧中的“群鹮舞”曾在央视春晚绽放,网友评价:“每一帧都是一幅画。”

上海歌舞团舞剧《朱鹮》日本巡演首场演出现场

此前,《朱鹮》曾三度赴日本巡演,每一次都收到日本观众的热情反馈。2014年10月7日,《朱鹮》在日本东京五反田剧场首演。2015年6月,《朱鹮》再赴日本,在29个城市演出了57场。2017年10月,《朱鹮》第三次赴日本,演出40场。一次在日本东京创价大学演出时,台下有4000名观众,掌声“差点把楼顶掀翻”。2015年巡演最后一场,日本观众在最后一排拉起了一条长横幅,上书“中日友好 万古长青 感谢你们”。还有一次在名古屋,上海歌舞团几位演员去餐厅吃饭,老板一看是前一晚演《朱鹮》的演员,执意要免单,盛情款待。

此轮演出首演现场,一位当地观众说:“十年前,我在东京创价大学第一次看《朱鹮》,被这部舞剧之美深深感动,上海歌舞团演员的技巧和表现力也让我难忘。在那之后,我一直在期待,不知何时能再看一次《朱鹮》,十年后,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朱鹮》日本巡演地图

首演场扮演“鹮仙”的上海歌舞团首席演员周晓辉,过去十年跟随《朱鹮》成长。《朱鹮》首演第二年,她就开始跳这部舞剧。“这是一部很难跳的舞剧,朱鹮不像天鹅那般优雅,不像孔雀那么艳丽,但它有属于自己的美。在我跳了好几年,有了沉淀之后,才能真正理解和传递朱鹮独一无二的灵动、脆弱、含蓄的美。”

66天55场演出,高强度的演出也给上海芭蕾舞团带来挑战。每到一座城市,等待他们的都是密集的排练和演出日程,早出晚归,来不及看风景就要乘坐大巴奔赴下一个城市。上海歌舞团团长王延说:“演员们将用精湛的舞技和饱满的热情表现朱鹮的灵动与优雅,展现中国舞蹈艺术的独特魅力,用爱与自然的主题继续感动每一个观众的心灵。”

日本民主音乐协会代表理事山口浩二说:“1999年,在中国赠送一对朱鹮给日本之后,经过不断繁衍,现在在日本可以目睹野生朱鹮展翅翱翔的场景。期望此次巡演可以进一步加深日中两国的友好,撰写崭新历史的篇章。”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