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关注!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简章两则
上海杨浦02-11 17:08:07

上海理工大学

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招生专业

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拟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市)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对象

(一)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

(二)考生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上海理工大学不另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应达到2025年当地报考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合成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统考满分×50%

其中:

(1)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课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于合成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监督机制

艺术类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s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监督电话:021-55270716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招生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简介

(扫描二维码查看)

上海理工大学

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可向上海理工大学提出申请。

报名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中具备保送资格的202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

日语、德语。考生只能填报取得保送生资格语种的相应外语类专业。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择优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理工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登录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5日,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指南。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类信息,各项报名材料均需分别扫描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报名材料包括:

(一)《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保送生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二)学生高中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四)如有获奖,可上传证书。

上海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指南

(扫描二维码查看)

选拔程序

(一)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学生进行面试,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报考。面试具体事宜届时将公布在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请关注相关通知。

(二)学校将根据面试情况,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保送生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三)拟录取的保送生公示无异议后,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监督机制

(一)上海理工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各个环节,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5270716。

(二)学生所在学校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参加保送生招生工作,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保送学生的保送资格。

其他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二)本简章由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出台有关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选稿:蒋昕婕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