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韩国史上首次逮捕现任总统 未来48小时是关键
央视新闻01-15 11:53:15

韩国总统尹锡悦于15日上午被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和警方逮捕,距离他2024年12月3日晚宣布紧急戒严已过去40余天。这是韩国首次对现任总统实施逮捕。

10时33分被捕

当地时间15日10时33分,公调处在位于首尔龙山区汉南洞的总统官邸对尹锡悦执行了逮捕令,随后在总统警卫处车队的护卫下,将他送到位于京畿道果川市的公调处办公楼。

10时53分抵达公调处

当地时间10时53分,尹锡悦的车队抵达公调处办公楼。按照公调处此前的安排,将立即展开对尹锡悦的调查,公调处为此次调查准备了超过200页的问题。

尹锡悦:为防止发生流血事件而出席调查

尹锡悦当天在出发前往公调处后公开了事先录制好的对国民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决定出席公调处的调查,但这并不是认可公调处的调查是合法的,只是“为了防止不光彩的流血事件”。尹锡悦方一直坚称,公调处没有对内乱罪的调查权,因此以内乱罪为由申请逮捕令是违法的。有分析认为,尹锡悦很可能在公调处的调查中行使拒绝陈述权

未来48小时是关键

公调处计划在结束对尹锡悦的调查后申请拘捕令,根据韩国相关法律,逮捕令只能在48小时内限制对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如果要对嫌疑人进行更长时间的拘留,必须在逮捕后的48小时内申请拘捕令。

多次拒绝出席公调处传唤调查

尹锡悦在去年12月18日、25日、29日三次拒绝出席公调处的传唤调查,公调处随后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了对尹锡悦的逮捕令和搜查令。

公调处于本月3日与警方共同前往总统官邸执行逮捕令,但受到了总统警卫处的强力阻拦,双方对峙了5个半小时左右,公调处决定停止执行逮捕令,并于本月6日逮捕令到期前再次申请了对尹锡悦的逮捕令。

“暴动总负责人”

韩国检方认为,尹锡悦宣布违宪、违法的紧急戒严,是以扰乱国家宪法为目的而引发暴动的总负责人。尹锡悦涉嫌与前国防部长官金龙显等合谋,为阻止国会通过解除紧急戒严的决议,向国会投入了武装的戒严军封锁国会。检方认为,在紧急戒严时,给戒严军派发的实弹达到57735发。据检方调查,在紧急戒严过程中,尹锡悦下达了“即使开枪也要破门进入国会会议厅,把国会议员拉出来”的开火命令,并表示“即使国会解除了紧急戒严,只要我宣布第二次、第三次戒严令就可以了,请继续进行”。

尹锡悦还涉嫌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试图逮捕国会议长禹元植、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国民力量党时任党首韩东勋等10多名主要政治人士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职员,并试图将他们拘留在首都防卫司令部的地下设施内。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