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以色列威胁“定点清除”胡塞武装领导人
央视新闻客户端2024-12-25 06:58:28

以色列国防部长卡茨23日在一次活动发言中承认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前领导人哈尼亚被暗杀负有责任。这是以色列官方首次公开承认暗杀哈尼亚。与此同时,他还警告称,以色列军队将对也门胡塞武装的领导层实施“定点清除”。以色列与也门的关系持续升级。

以军称成功拦截一枚胡塞武装发射的导弹

总台记者赵兵:当地时间24日凌晨,以色列中部再度大范围拉响防空警报,以军证实其拦截一枚来自也门的导弹。这也是在一周的时间内,也门胡塞武装连续第三次向以色列发动导弹袭击。三次袭击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是持续引发民众恐慌。特别是其中一次导弹袭击,连续躲过以军的拦截,直接命中特拉维夫市区,在事实上形成对以色列的威慑。

以色列或升级对也门胡塞武装的打击

总台记者赵兵:而以色列在19日发动对也门的空袭之后,仍接连放出狠话。以总理内塔尼亚胡23日就强调,此前针对也门的空袭不是最后一次。以国防部长卡茨进一步威胁,称以色列将摧毁胡塞武装的战略基础设施,还将针对该组织领导人进行所谓定点清除,就像其此前对哈马斯前领导人哈尼亚,以及黎真主党前领导人纳斯鲁拉采取的行动一样。那这也是以色列官方首次公开承认,对哈尼亚的死亡负责。

总台记者赵兵:以色列媒体认为,以方相关表态意味着以色列将升级对也门胡塞武装的打击。一方面消除该组织对以色列的直接威胁,另一方面为未来以色列可能对伊朗发动的打击清除障碍。

以色列或与美国共同打击胡塞武装与伊朗

总台记者赵兵:不过媒体同时指出,对以色列来说,打击也门,其战机需要长途奔袭近2000公里,还需要精准掌握地面情报,负担和挑战都比较大,难以频繁实施。因此根据以媒体消息,以政府正在积极游说美国,制定针对胡塞武装和伊朗的双重军事计划。特别是以色列认为,特朗普正式就任美国总统后,很可能对伊朗采取高压政策、进行全面遏制,因此以政府倾向于在未来加强与美国合作,共同对胡塞武装甚至伊朗发动大规模袭击。

胡塞武装称将以色列任何攻击视为“侵略”

针对以色列防长的“定点清除”行动威胁,也门胡塞武装目前暂无回应。但是,长期以来,也门胡塞武装一直都以强硬的态度回击来自以色列以及美英等西方国家的袭击。

总台记者朱云翔:也门胡塞武装一直以来的态度也是非常强硬。胡塞方面表示,以色列的威胁是“一种挑衅”,并警告任何军事行动都将引发更广泛的冲突。胡塞武装发言人强调,他们具备足够的防御和反击能力,会将以色列的任何攻击视为“侵略行为”,并保留采取全面报复行动的权利。胡塞武装表示,自己将继续瞄准以色列境内的军事目标以及追踪打击位于红海、亚丁湾和阿拉伯海上的以色列、美国及英国的商船和军舰。

胡塞武装开发新型导弹可覆盖以境内目标

总台记者朱云翔:胡塞武装在过去的军事行动中,开发并部署了多款弹道导弹和武装无人机,包括他们多次在声明中提及已经投入使用的“巴勒斯坦-2”型高超音速弹道导弹和“雅法”号无人机。也门胡塞武装领导人阿卜杜勒·马利克·胡塞曾于今年9月在电视讲话中表示,‘巴勒斯坦-2’型导弹是一项重大成就。鉴于‘巴勒斯坦-2’型导弹性能的提高和投产以及其他军事能力的发展,这一阶段的军事行动对胡塞武装来说将会更加有效果。胡塞武装多次声称上述武器装备可以覆盖红海沿岸及以色列境内的目标,尤其是关键的军事基地和能源设施。此前也有以色列反导系统对其拦截失败的先例。后续如果胡塞武装用更多的“巴勒斯坦-2”进行一定程度的饱和攻击,以色列面临的压力肯定会进一步提升。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以色列要对胡塞武装下狠手的想法。

胡塞武装或与盟友协作加强自身作战能力

总台记者朱云翔:此外,胡塞武装还可能进一步接收来自伊朗等外部盟友的情报以及技术支持,加强自身作战能力,并与伊拉克民兵武装“伊斯兰抵抗组织”协调行动,通过多点施压的方式牵制以色列和美国。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