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罕见!琼瑶9岁在上海发表处女作,著名作家陈伯吹盛赞文笔清丽
上观新闻2024-12-04 21:40:00

知名作家琼瑶4日下午在中国台湾去世,终年86岁。消息传来,令两岸读者观众错愕。

琼瑶年轻时

少有人知的是,20世纪40年代,琼瑶父亲陈致平曾任教同济大学,而琼瑶童年曾在“上海第十六区国民小学”即今虹口区第一中心小学就读。

陈致平夫妇育有二子二女。双胞胎长女、长子1938年春出生于成都。长女取名“陈喆”,就是琼瑶。1945年秋,陈致平被迁至四川宜宾郊区李庄古镇的同济大学“公共科”延聘为讲师,并在附中兼课。从李庄迁回上海后,因原吴淞校舍毁于日军炮火,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学校租用了距学校不远的外滩礼查大楼(即浦江饭店,今中国证券博物馆)附楼金山大楼部分房间作为教师宿舍,陈致平一家也住在这里,办公地点在四川北路2066号(今新复兴初级中学)。

琼瑶家里有一张书桌。白天,爸爸在书桌上备课、改作业,晚上,妈妈铺上棉被,书桌就成了琼瑶和弟妹们的床。琼瑶曾回忆:“9岁,父亲执教于同济大学,我们举家迁往上海。记得上学第一天,母亲牵着我的手,站在上海第十六区国民小学的走廊上,观赏那些高年级学生的壁报。”

正是在上海市第十六区中心国民学校“观赏那些高年级学生的壁报”时,琼瑶受到深深触动,从而开始迷上写作,并常常以父母之间的日常对话为素材,让父母笑到肚子疼。当然,这其中也有她自己的影子。不久,她请父亲帮忙将习作——小说《可怜的小青》寄给上海《大公报》。1947年12月6日,《大公报》第9版“现代儿童”栏目发表了9岁琼瑶的处女作《可怜的小青》。有意思的是,同期发表的还有《大公报》“现代儿童”栏目主编、儿童文学家陈伯吹的《不上轨道的小火车头》。


《可怜的小青》

文/陈喆 发表于1947年12月6日《大公报》

小青是个十岁的小女孩,长得很美丽,但是很瘦。她的父亲在一个工厂里做工,每月拿很少的工钱,她的母亲在家里忙着做家事,还要做衣服给小青穿。

小青本来在一个小学里读书,因为听不懂同学的话,因此个个同学都欺负她,但她却非常用功,因此老师很喜欢她。后来她的父亲失业了,她就不能继续读书了。

她失了学以后,心里非常难过,日夜不宁,因此得了病。她的母亲非常着急,想要去请医生但是没有钱。

后来小青的父亲,向人借了几万块钱,请了一个医生来。那医生匆匆地开了一张药方,就要五万元,小青的母亲就给了他五万元,那医生拿了钱就走。小青的父亲拿了药方去买了药回来,给小青吃了, 就渐渐地好了。

但是她的家也就更穷了,所以她的病刚刚好,母亲就要她帮人家做事,小青做事很忠实,所以主人很爱她,一个月给她十万元工钱,小青完全交给母亲。

她这样地做了几个月,因为过劳身体更不健康了,有时会突然昏倒在地上。但是她不能休息!她咬着牙忍受着一切的痛苦,不停的工作,终于又生了病,这次病很厉害,又没有钱请医生了,这样的过了三天,小青就死了。

唉!这样好的一个孩子,她一点过错也没有,为什么会死呢?

1947年12月6日《大公报》 来源:上海图书馆《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

1988年5月,陈伯吹先生在《解放日报》朝花副刊发表《遥寄琼瑶》一文,其中回忆道,“时在1947年初夏,《大公报》准备每天出版一个副刊,记得周末版的副刊是巴金、靳以合编的《文艺》;星期日的副刊,则是由我负责编辑的《现代儿童》。一位年仅九岁的读者寄来了题为《可怜的小青》的文章。这文稿读来感情真挚,文笔清丽,我拿出来发表了。哪料在四十年后的今天,偶然间发现‘新大陆’了,我得知这位原名陈喆的小作家,即是当今台湾文坛上享有盛誉的著名作家琼瑶。”

1988年5月,陈伯吹在《解放日报》朝花副刊发表《遥寄琼瑶》一文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