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多地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换电池,老化衰减问题已致部分县市公交停运
澎湃新闻2024-11-17 13:35:11

多地正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电池更新工作。

其中在11月13日,山东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推进会,传达解读了《泰安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

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推进举措,确保更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一是细化工作措施。以更快行动、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更新政策落地,确保老旧城市公交车辆及动力电池应更尽更,补贴及时发放。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更新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帮助公交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集中组织公交企业与生产厂家对接,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强化调研督导。深入走访调研,对企业更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疑虑,积极进行解答,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另据江苏省交通厅网站11月13日消息,日前,镇江市在全省率先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补贴发放到城市公交企业,首批30辆新能源公交车获得补贴,拨付资金共计126万元。

消息称,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计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25辆,更换动力电池175辆,提升了公交车的运营效率和可靠性,优化改善了乘客的出行体验。

在湖北咸宁市崇阳县,首批34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近日更换基本完成并投入运营,根据政策要求,每辆车电池更新获得补贴4.2万元,共计142.8万元。据当地媒体消息,纯电动公交车作为新能源公交车领域的主要类型,具备零排放、无污染、低噪音及舒适性高等显著优势,逐步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绿色中坚力量。然而,动力电池作为纯电动公交车的关键组件,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其容量会自然衰减、性能逐渐下降,导致无法满足公交运行需求。此次更换的动力电池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和更长的续航里程,将大大提高公交车的运行效率和环保性能。

在山东济宁市汶上县,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347辆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据大众日报10月31日消息,汶上县从2015年开始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较早实现全域公交车100%新能源化。多年运行,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大多出现老化衰减、续航里程不足的问题,也形成安全生产隐患。国务院近日颁布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财政补贴、票价制定与调整、以及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方面,释放了一系列重磅利好,加之交通运输部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补贴政策,给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

公开资料显示,稍早前,因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超质保期,有些地区出现部分公交车停运问题。

例如,山东济宁公交嘉祥公司今年9月宣布,因嘉祥城区公交车辆经营年限到期、设备更新,经县主管部门同意,自9月26日起,嘉祥县城区公交2路、3路、4路、5路、6路、7路、201路及202路暂停运营。

据嘉祥县交通运输局后续回应,嘉祥城区公交所运营公交车辆为2015年和2016年购买的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现已运营8年时间,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质保期为八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继续使用为重大安全隐患。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申请,尽快更换车辆动力电池或更新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继续运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11月5日也就部分公交停运情况答复称,由于该市部分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超过8年质保期,存在安全隐患,对超质保期车辆进行全部停运,造成个别线路暂时停运。目前,已督导公交企业正积极对接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待动力电池更换完成后,及时恢复停运的公交线路正常运行。

另外,安徽安庆市望江县交通运输局今年10月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2023年,安庆汽运公司望江城市公交分公司50辆新能源公交车因电池老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局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公交车暂时停运,并要求公交公司从其他地区调运车辆替换运营,因时间紧迫,经多方协调,公交公司从庐江、怀宁、宿松等地紧急调运30辆公交车替换运营,因此造成部分运营线路公交数量减少,给群众出行造成了不便。截至目前,公交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已更换了40辆新能源公交车电池,外调9辆新能源公交车补充运力,公交运营班次基本恢复,能够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作者:钟煜豪
选稿:曾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