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揭秘创业板投资者结构:机构交易占三成,持股占五成,外资参与度提升
第一财经2024-11-03 12:32:41

近年来,创业板交易结构持续优化,长线资金向创业板创新成长型公司聚集,助力创业板市场改革发展。那么,创业板的交易者结构是怎样的,出现了哪些变化?

近日,记者获悉了相关数据,数据显示:注册制以来,机构在创业板的权重越来越高,无论是交易占比、抑或是持股占比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机构交易和持股占比增加

在交易占比方面,截至今年10月25日,机构在创业板的交易占比为31.90%,连续4年超过三成,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2020年8月24日)前15.92%的水平上升一倍;其中外资交易占比上升8.75个百分点至10.45%。

在持股占比方面,近5年(2020年末至今年10月25日)机构持股比例平均在五成左右,较创业板开板前10年平均38%的水平明显提升;截至今年10月25日,公募基金持股占比增加2.5个百分点至8.38%,外资持股占比增加3.03个百分点至3.67%。

创业板上市公司科技含量较高为机构认可度增加的重要原因。目前创业板指成分股中,前五大权重行业为电力设备、医药生物、电子、通信、计算机等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市值、股票数量占比均超七成,相关股票机构平均持股占比为64.33%,较创业板指成分股中其他股票高12.51个百分点。

境外投资者积极参与

境外投资者通过深港通、QFII/RQFII等方式积极投资创业板,今年以来创业板外资(含深股通、QFII/RQFII)交易占比10.45%,已经成为创业板市场重要参与者类型。

越来越多创业板股票、ETF纳入深港通标的。近年来,深港通标的范围持续优化,股票标的选择标准更具包容性,深港通创业板股票数量、占比稳步增长。截至今年10月25日,深股通标的中,创业板股票565只,占深股通股票标的数量的39.32%,占创业板股票数量的41.61%,分别较深港通开通时增加362只、16.28个百分点和5.29个百分点。此外,创业板ETF、创业板50ETF等创系列指数基金进入深港通标的范围,获得增量国际资金支持。

深港通投资者创业板投资比例明显增加。随着创业板标的选择日益丰富,国际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积极性显著增强。近一年来,深港通创业板股票日均成交金额246.80亿元,在深股通日均成交金额中占比37.50%,在创业板日均成交金额中占比5.66%,分别较深港通开通后一年增加242.63亿元、26.27个百分点和5.36个百分点。截至今年10月25日,深港通持有创业板股票市值3563.18亿元,在深股通持股市值中的占比为37.35%,在创业板股票市值中占比2.79%,分别较深港通开通一年时增加3429.88亿元、30.29个百分点和2.54个百分点。

跨境资金向创业板创新成长企业聚集,创业板创新、成长特色得到国际投资者广泛认同。深港通开通以来,深港通净买入创业板股票2933.64亿元,其中净买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股票2655.42亿元。截至10月25日,深港通持有创业板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股票市值3248.81亿元。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