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为一个人 逛一座城 | 王元化曾借住在庆余别墅
新民网2024-10-30 10:56:00

 

自衡山路58弄的庆余别墅出发,沿高安路一路往北,十余分钟便可步行至上海图书馆南门——这条路,王元化先生曾经雷打不动走了好几年。当时,王元化因吴兴路的家里地方小、条件差,为方便写作及会客而借住在庆余别墅210室。

王元化,文艺理论家、学者,著有《向着真实》《文学沉思录》《文心雕龙创作论》《清园夜读》《思辨随笔》等。他对《文心雕龙》的解读,对五四启蒙思想的剖析,对卢梭“公意”的追问,对自己思想历程的“三次反思”等,都对当代思想学术产生了深远影响。

研究《文心雕龙》

王元化祖籍湖北江陵,外祖父桂美鹏自清光绪十一年(1885)就在江陵的外港城镇沙市开办了一处美鹏学堂,这是江汉平原上第一所采用西式分班制教学的新学堂。1921年秋,不满周岁的王元化随家人从武昌搬到北京的清华南院12号。七七事变之后,王元化全家从北京避难到上海。

王元化的父亲王芳荃是中国现代最早接受西方文化的一代人,先后在清华大学、东北大学等高等学府执教,本来准备送王元化去美国留学。当时,接受进步思想的王元化已经成长为一个热血青年,执意不肯留学。1938年初,王元化在沪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秘密斗争。此后,王元化担任《奔流》等文艺刊物的编辑,还写了报告文学《出征》《乞丐收容所》,小说《舅爷爷》《花圈》《残废人手记》等。

后来,王元化从事文学批评和文艺理论的研究和写作,陆续撰写了《论抗战文艺的新启蒙意义》《现实主义论》《鲁迅与尼采》《帮闲文学与帮忙文学》等。1946年,因为一篇文章针砭时事惹上了官司,王元化到父亲任职的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兼职讲师教授基础国文,当时就曾选出《文心雕龙》若干篇作为教材。

王元化1948年重回上海,20世纪50年代初写了一系列短评,提倡文艺真实地反映生活,表现理想,反对形式主义和浮夸作风。1955年,他受到“胡风案”牵连,但是仍然苦苦寻求学术的滋养。20世纪60年代,他进入上海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写成《文心雕龙创作论》的初稿,这本书也奠定了王元化在文艺理论研究上的学术地位。在当代文学理论建设上,王元化提出了文艺学综合研究法等极富当代意识的文学观,深刻地影响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文学理论重建的进程。

喜爱邀约朋友

图说:庆余别墅  新民晚报记者 金晶 摄

1997年11月,上海图书馆为加强对历史文献的抢救、整理和研究工作,成立历史文献研究所,聘任王元化与顾廷龙老馆长为名誉所长。当年底,上海图书馆将历史文献阅览区域二楼的1206室辟为王元化工作室,每周有两三个上午,王老会从庆余别墅出发,走到办公室工作。

据报道,王元化租住的庆余别墅210室有里外两间房,里间是他的卧室,外间是会客和写作的地方。房间的陈设很简洁,只有一张写字台、几把靠背圈椅和一个小小的文件柜,墙壁上悬挂着王老先生手书的条幅。

王元化喜爱邀约朋友,每次在庆余别墅宴请,他都要早早地亲自拟订名单,审定菜单。“他要厨师先开一份排菜计划,然后像修改文稿一样圈圈点点,剔除不喜欢的或华而不实的,加上时鲜的美味,再把自己的烹饪要求告诉厨师。先生爱点清炒河虾仁,不过虾仁须当日采购鲜活的河虾,餐桌上先生能够辨别河虾是不是真正鲜活的……先生总是在饭桌上发表见解、交流信息。”《王元化及其朋友》一书中就有这样的记录。

新民晚报记者 沈琦华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