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市民建议地铁11号线增加大站车,上海市交通委回应:暂不具备开行条件
澎湃新闻2024-10-27 13:47:00

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随着上海城市交通需求不断增长,地铁11号线作为连接市中心与嘉定区、昆山市的重要线路,其客流压力日益增大,为了优化乘客出行体验,提高运输效率,建议11号线增加大站车。

上海轨道交通地铁11号线。视觉中国 资料图

该市民表示,11号线客流较大,尤其是往嘉定区方向,上下班高峰期存在拥挤现象;且11号线线路较长,单程从嘉定北-迪士尼需要接近2小时,停靠站点较多,没有其他线路进行分流,导致车厢内常年有“板凳族”存在,影响乘车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从嘉定北到浦东上班的人流较多,长时间乘车非常疲惫。

因此,该市民建议增加大站车数量。具体为,在高峰时段,增加11号线的“特别快车”、“快车”和“通勤快车”数量,以满足不同乘客的出行需求。“特别快车”可以主要服务远郊与市中心之间的乘客,停靠较少的站点,提高运行速度;“快车”和“通勤快车”则可以停靠更多人流量较大的站点,以满足通勤需求。该市民还建议,优化大站车运行时刻,在早晚高峰时段,增加特别快车的班次,缩短发车间隔,以缓解客流压力。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回应称:经核查,11号线两个方向配线均为单根股道,未设置越行线或复线。因此,沿途不停靠的大站车将受前方站站停普通车的影响而无法实现越行,故开行大站车并不会缩短列车实际的运行时分。另一方面,11号线早晚高峰客流压力极大,运能非常紧张。在高密度行车的情况下开行大站车将造成通过车站站台乘客的候车时间增加,使本就不足的运力进一步降低,导致大量乘客在站台滞留。这不仅降低了既有的服务水平,也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因此,综合考虑设备条件和客流情况,11号线暂不具备开行大站车的条件。

上海轨道交通网络示意图截图,迪士尼站位于东南方向延伸段,未纳入截图。图片来自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地铁11号线采用“Y形”交路运行,嘉定北站—迪士尼站为主线段,花桥站—嘉定新城站为支线段,支线途经花桥站、光明路站、兆丰路站、安亭站、上海汽车城站、昌吉东路、上海赛车场站等。

上海地铁11号线是嘉定区到中心城区的重要通勤干线,此前就有市民反映,高峰阶段11号线安亭站往市区方向的列车人很多,后续站点难以上下车,且支线间隔时间过大,因此建议地铁11号线开行安亭站始发车。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对此回复,上海地铁已多次对11号线实施增能,目前11号线已全运力投放,无多余列车可提升运能。后续会充分考虑该市民的建议,作为开展研究工作的参考。

选稿:朱雯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