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华夏幸福优化“置换带”方案:资产包以项目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为主,债权人可自愿选择
澎湃新闻2024-10-19 16:31:00

10月18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关于债务重组计划之置换带方案的通知公告。

公告称,为争取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公司拟在《债务重组计划》的基础上,贯彻“不逃废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优化置换带方案,并制订《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之置换带方案》,债权人可结合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与《置换带方案》。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中关于“置换带”的相关安排,公司拟通过出售资产置换债务的方式,由收购方有条件承接相应的由公司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置换后的债务展期、降息,具体置换方式由相关方具体协商。

澎湃新闻了解到,该计划中的资产包主要以项目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为主,具体资产清单尚在梳理中。按照此前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的安排,“置换带”为拟出售公司有条件承接其债权,具体承接条件由债权人与相关资产收购方及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带”,即出售资产带走金融债务约500亿元,该部分的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出售项目公司自身金融债务,随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一并带走并转出华夏幸福,由项目公司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还本付息。债务本金展期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2、出售项目公司通过债务置换方式,有条件承接华夏幸福统借统还的金融债务,具体置换方式由华夏幸福、可出售项目公司的收购方、相关金融债权人具体协商。置换后债务本金期限至债务重组协议签署日后5年期满,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协商继续展期。如该金融债务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则到期日不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后,年利率调整为3.85%。

此前,华夏幸福以11个产业新城项目资产及上市公司对项目公司债权作为底层资产,设立自益型信托计划,作为兑付部分债权的资金来源。如最终实施完成抵偿的金融债务金额不超过240.01亿元。截至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最新《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该公司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已实施完毕信托抵债交易的金额为110.21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900.29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重组),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99.67亿元。该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及经营债务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198.73亿元;自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未发生新增。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4.71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3.7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71.60亿元的5.29%。

今年上半年,华夏幸福营业收入59.12亿元,同比减少44.31%;销售额44.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4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亿元,同比减少195.47%。截至期末,华夏幸福持有货币64.52亿元。

目前,华夏幸福重塑业务组合,形成“开发业务、运营业务、服务业务、园区衍生业务”四类业务。2024年上半年,运营、服务类业务收入占比已近30%。保交付任务完成率已达90%。自2020年四季度至报告披露日,已累计交付项目127个/13.3万套/1618万平方米,其中:2024年1-8月,实现12个项目/1.76万套/218万平方米交付,覆盖河北廊坊、张家口怀来、秦皇岛、河南武陟等地。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