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一岁幼童豫园走失,警民合力迅速找回
上海黄浦2024-10-07 14:08:49

10月4日下午,正值国庆长假期间,上海豫园景区内人潮涌动,热闹非凡。然而,在这欢乐的氛围中,却发生了一段令人揪心的小插曲。下午3:25,豫园派出所民警吴晓红接到了一位焦急万分的家长的求助——他们年仅一岁七个月的孩子不慎走失了。

图片

图片

“小女孩一岁七个月,手机手表都没有的是吗?指挥室,我接到报警,南翔馒头店这里有个女孩走丢了,照片我已经发在群里了。”

面对心急如焚的家长,吴晓红迅速行动,详细询问了小女孩的体貌特征,并立即将她的照片发送到了工作群内,通知整个豫园景区的民警立即展开寻找。一时间,豫园内的每一位民警都成为了寻找小女孩的“眼睛”。就在这紧要关头,一位好心的游客在城隍庙中心广场发现了这名独自徘徊的小女孩。她毫不犹豫地将小女孩送到了正在站岗的民警顾宏达身边。顾宏达见状,一边温柔地安抚着小女孩,一边迅速将情况上报给了派出所综合指挥室。

综合指挥室内的民警们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小女孩的衣着特征与求助的家人进行了仔细核对。经过一番紧张的确认,他们终于确定,这名小女孩正是之前走失的那名孩子。消息传来,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图片

数分钟后,吴晓红带着焦急的家长来到了小女孩的身边。当家长看到年幼的孩子安然无恙时,激动得喜极而泣,紧紧抱住孩子不愿放手。他们连声向民警和好心游客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国庆长假期间外出游玩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年幼的孩子,确保他们的安全,可以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卡片上,放在孩子的衣服口袋里。这样一旦孩子走失,好心人或者民警就能迅速联系到家长,减少不必要的担心和麻烦。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走丢,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选稿:曾子檬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