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国庆出行,先看这篇“带货”须知→
上海长宁2024-09-27 19:38:45

国庆假期将至,小伙伴是不是早已做好攻略,迫不及待要出门游玩啦?但先别急着打包行李,你知道哪些能带,哪些限量带吗?“宁宁”为你准备了一篇“带货”须知,出行前可以对照检查一下哦~

图片

Let's go

搭乘飞机“带货”须知

图片

1

充电宝禁止作为行李托运,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标识清楚,额定能量100wh(含)以下的,可以随身携带。

标识清楚,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2个。

2

随身携带液体类洗护用品时,每一个盛放洗护用品的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g(ml),如果携带超量洗护用品,建议提前到值机柜台办理行李托运。

3

喷雾类物品,如果瓶身上已经标明“易燃易爆”字样,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图片

4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

5

打火机、火柴、点烟器等火种类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6

酒水类都必须托运,并遵守以下条件:

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7

鲜活物品是不允许随身携带的(例如鱼、海鲜,宠物等)。如需托运,应先咨询所乘航班的航空公司,了解相关托运要求。

Let's go

搭乘火车“带货”须知

图片

1

用品类

1

充电宝单件容量不超过2.7wh。

2

花露水、香水、凝胶(非自喷压力容器)单瓶不超过100ml,每种限带1件。

3

发胶、摩丝、防晒喷雾(自喷压力容器)单瓶不超过150ml,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ml。

防晒喷雾、香水等不能在装有烟感探头报警系统的狭小密闭空间大量使用(如洗手台、卫生间等)。

4

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

图片

5

电动轮椅:供残疾人士使用,可以携带。

袋装医用氧气:供病人吸氧,可以携带。

6

导盲犬:持证上岗。除了视力障碍旅客携带的导盲犬,任何活体动物,不论体型大小,都不能带进车厢。

7

折叠自行车、公路自行车:打包好的可以携带上车。

注意尺寸,要求硬质包装完整不会对列车和旅客造成伤害;

请勿在车站和列车上使用。

8

小型无人机:可以携带,禁止在车站和铁路沿线使用。

图片

2

食品类

1

海鲜: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携带,妥善保管。

2

肉禽蛋品:可以携带,妥善保管,密封包装。

3

白酒:累计携带不超过3000ml。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24%<>

4

花生油、菜籽油、香油:经判别确属食用油的产品可以携带,密封包装,妥善保管以免污染列车环境和卧具。

5

榴莲、螺蛳粉、臭豆腐:可以携带,密封包装,请勿在车内食用。

图片

3

禁止携带,可托运

1

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等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mm,禁止随身携带,可以托运。

2

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钝器:禁止随身携带,可以托运。

3

斧头、焊枪、锤子铁锹、锯等工具农具:禁止随身携带,可以托运。

4

弓箭、弹弓、飞镖、消防灭火枪等:禁止随身携带,可以托运。

图片

4

禁止携带,禁止托运

1

酒精:严禁携带和托运。酒精极易挥发,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2

汽油、煤油、松香油:禁止携带和托运。

3

蓄电池、电动车电池、汽车电瓶:禁止携带和托运。

选稿:李美霖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