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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20多个合作项目生变,部分大客户已成被执行人|创业板IPO
时代商学院2024-09-06 20:00:00

宏工科技IPO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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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时代投研

作者 | 陈澈

编辑 | 孙一鸣

合作项目遭中止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一年内净增10个项目进展受阻的情况则尤为引人关注。

据深交所官网显示,宏工科技于2022年6月22日向创业板递交招股书,并于2023年5月12日上会获得通过,但至今仍未提交注册。

时代投研发现,2021—2023年(下称“报告期”),宏工科技有两名大客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宏工科技对其中一名客户的货款因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此外,2021—2023年上半年末,宏工科技合作项目遭暂停、中止或终止的数量分别为5个、15个、22个,其中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净增10个、7个。

在存货方面,2022年末,宏工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高达14.67亿元,同比大增2.64倍,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大增5.38倍。

8月19日、9月4日,就大客户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大客户参保人数偏低、项目进展等主要问题,时代投研向宏工科技发函并致电询问,但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复相关问题。


大客户因资金问题终止合作

大客户的经营风险是否较低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这关系到合作的稳定性。

时代投研研究发现,宏工科技的大客户中,2020年有一名大客户的经营风险频频亮起红灯,在此情况下,2021年宏工科技还对其加大了销售力度,最终由于该大客户出现资金问题而终止了双方合作。

根据宏工科技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2019年,宏工科技与江苏远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远隆”)开始合作;2021年,江苏远隆成为其锂电池领域的第五大客户。

时代投研查询企查查发现,在法律诉讼情况方面,2021—2024年9月,江苏远隆存在多达10条的历史限制消费令,被至少8家企业申请限制高消费,涉案总金额为1411.02 万元。

另外,江苏远隆的开庭公告信息显示,2020—2024年9月,其作为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多达21起,最早的一起发生于2020年11月。

除此以外,2020—2024年8月,江苏远隆共有14起终本案件(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案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8076.20万元。截至今年8月末,其尚未履行的金额达811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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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成为宏工科技细分产品的第五大客户前一年,江苏远隆就已浮现经营风险。

企查查显示,2020年,江苏远隆3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根据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当年,江苏远隆与一家企业存在大额诉讼纠纷,江苏远隆被裁决需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达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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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2021年,宏工科技与江苏远隆的合作还进一步加大,江苏远隆于当年成为宏工科技细分产品领域的前五大客户。可想而知,双方的合作已出现隐患。

根据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宏工科技称,2021年5月5日,由于江苏远隆资金存在问题,主动要求暂停发货,导致项目进度延迟。宏工科技与其签订了《终止协议》,约定双方于2019年11月5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终止,合同总金额由3612万元变更为2889.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双方开始合作的2019年,江苏远隆的参保人数就存在偏低的情况,仅为2人。2021年减少至1人,2022年和2023年参保人数已为0人。

虽然江苏远隆由于资金问题终止了与宏工科技的合作,不过幸运的是,宏工科技已于发货前收到江苏远隆支付的预付款及发货款合计2889.6万元,合作终止后,其对江苏远隆的应收账款余额为0元。

需注意的是,除了江苏远隆,宏工科技的另一大客户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乐能”)早在2017年就曾被列为被执行人。

企查查显示,2017—2024年8月,江苏乐能先后19次被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高达 4.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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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宏工科技称江苏乐能由于被限制高消费,经营异常,2021年预计逾期账款421.12万元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


直言下游存产能过剩风险

时代投研进一步发现,除了江苏远隆因资金问题终止合作,宏工科技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亦存在风险。

根据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宏工科技存在部分客户因资金问题或需求变更导致项目进展延迟或中止的情况,其中宏工科技与部分客户已签署终止协议。

上述回复文件显示,2021—2023年上半年末,宏工科技遭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项目数量分别为5个、15个、22个,其中2022年、2023年上半年分别净增10个、7个。

以2022年为例,当年,宏工科技的营业收入为21.78亿元,净利润为2.97亿元,而2022年遭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项目净增10个,合同总金额之和(9366.78万元,有2个没有披露合同金额)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4.3%。

据宏工科技的回复,宏工科技被暂停、中止或终止项目的原因包括“终端客户需求变更导致项目中止”“因客户自身原因,该项目处于暂停状态”“签订合同,项目暂停”“已发部分货物,客户暂停安装”“已签订合同未发货”等因素。

根据其披露的以上项目后续处理情况,2023年上半年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项目中,有2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发货款,另外宏工科技对多个项目预收账款不能覆盖存货成本部分,已确认跌价准备。

暂停、中止或终止项目后,宏工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和存货跌价损失成为深交所关注的焦点。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宏工科技说明各期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项目及客户名称、合同总金额、预收金额、存货余额、相关项目的后续处置方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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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对此在回复文件中称,项目暂停、中止或终止后,宏工科技对上述项目预收账款无法覆盖存货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文件显示,2020—2023年6月末,宏工科技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65亿元、4.03亿元、14.67亿元、15.6亿元。其中,2022年的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大增2.64倍。

2020—2022年,其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287.9万元、315.64万元、2013.09万元(未披露2023年上半年数据)。

为何近年宏工科技的合作项目进度频频受阻?其下游行业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对此,在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宏工科技说明2022年的期后业绩情况、在手订单及经营环境的变化。

对于经营环境的变化,宏工科技则在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中坦言,报告期各期,公司收入大部分来自于锂电行业,锂电池产线具有初始投资金额较大,使用寿命较长的特性。伴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和渗透率的不断提高,锂电池产业链新入局者越来越多,资本大量涌入锂电产业链,使得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不断累积。

其还表示,未来如果动力电池市场上述现象未能改善,短期结构化过剩风险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结构化产能过剩风险将传导至上游锂电设备制造行业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同时,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获取头部客户的订单,将面临未来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9月26日至今,宏工科技尚未更新招股书及问询函回复文件。

(字数:2703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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