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拟引入不超100亿元的战投增资
澎湃新闻2024-09-02 21:25:00

视觉中国 图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蓝谷,600733)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汽新能源”)拟公开挂牌引入战投,增资不超100亿元。

9月2日晚间,北汽蓝谷公告称,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北汽蓝谷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拟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

同日,北汽蓝谷发布《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北汽蓝谷的股东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汽车”)拟向北汽新能源增资20亿元。北汽蓝谷与北京汽车的控股股东均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汽集团”)。北京汽车本次认购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结果,约每股2.3815元。

北汽蓝谷方面强调,本次增资顺利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北汽新能源的估值为257.16亿元。公告称,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北京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7.16亿元,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8.39亿元,评估增值188.77亿元,增值率276.03%。

公告介绍,北汽新能源系北汽集团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3日,经营范围包含生产电动乘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其母公司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汽蓝谷是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2018年9月27日,北汽蓝谷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第一股。北汽蓝谷业务范围包括汽车制造、汽车服务、汽车金融等领域,而北汽新能源是其中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的板块,也是北汽蓝谷最为核心的子公司。

目前在股权方面,北汽蓝谷直接持有北汽新能源99.99%的股权,并通过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汽新能源0.01%的股权,合计持有北汽新能源100%的股权。

财务方面,北汽新能源2023年实现营收151.86亿元,净亏损为21.84亿元;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5.27亿元,净亏损为11.24亿元(以上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北汽新能源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8月26日,北汽蓝谷披露的半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7.41亿元,同比下降3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1亿元,上年同期为-19.79亿元,亏损同比扩大。

针对业绩亏损,北汽蓝谷表示,一方面是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价格战日趋白热化,挤压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公司为持续推进产品向高端化发展,在技术研发、品牌渠道建设、品牌形象锐化、运营效率提升上持续投入,因此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其实北汽蓝谷的亏损并非一时。2020年到2023年,北汽蓝谷分别亏损64.82亿元、52.44亿元、54.65亿元和54亿元,近四年累计亏损已经超过了223亿元。

产销快报显示,今年7月,北汽蓝谷共计销售1.1万辆,较去年的3359辆大幅增加;1-7月累计销售3.86万辆,同比增长1.15%。

据大智慧VIP,截至9月2日收盘,北汽蓝谷跌1.49%,报收于6.61元/股。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