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中国女子普吉岛被男子竖中指引发冲突”后续:当事人称面谈被爽约,暂未确定开庭时间
上游新闻2024-09-01 18:32:53

近日,“中国女子普吉岛被男子竖中指引发冲突”事件有了新的进展,上游新闻记者从当事一方中国籍女子张女士处获悉:为推进事件的解决,她在8月30日专程前往了曼谷。可答应面谈的外国男子并未出现,而是出现在了泰国一档知名访谈节目中,指责冲突是张女士引起,他遭受了不公待遇。

张女士前往节目所在电视台进行了抗议,随后该档节目也采访了她,介绍了她的说法。泰国警方也就此事发布了公告,强调本案调查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无不当之处。

今年8月30日,张女士曾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信息称:“到曼谷,也许这一趟回去不会解决问题,但是我也是想用尽所有办法,只是尽快听到那句道歉。”就本次曼谷之行,张女士透露:“去曼谷一方面是去中国大使馆寻求帮助,另一方面是老外(另一方当事人)说要面谈。我想尽快解决这件事,于是就去了。”

8月30日,张女士曾发布微博称前往曼谷。受访者

不过张女士这次曼谷之行,未能见到外国男子。“有朋友联系到我,说那个外国人和他的泰国女友接受了当地很出名的一档访谈节目采访。我去看了节目,发现老外没有提他先动手和骂人,而是说冲突是我引起的,还说我在普吉岛很有势力,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张女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

记者查看了张女士提供的外国男子访谈节目视频,发现该节目是泰国知名访谈节目《Hone-Krasae(泰语的音译,意思为:甜蜜珍贵)》,节目中外国男子及泰国女友戴着墨镜、口罩,穿着白色衣服接受采访,采访中除了现场播放的录像中出现了外国男子的声音,该外国男子并未直接发言,而是泰国女友代为发言。

对此张女士很气愤,她再次联系了普吉岛警方,同时去找《Hone-Krasae》节目所在的电视台进行交涉,随后8月31日,该节目对张女士进行了补充采访,她再次强调是外国男子先动手和骂人,她阻止该男子离开现场,是因为报了警。

张女士到同一节目接受采访。受访者

对于访谈节目对外国男子的报道,普吉岛警方也发布了一份公告,从公告内容来看,普吉岛警方确认:事件双方都进行了报警,接警之后没有警察以任何方式迫使认罪;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双方都是原告和被告。目前调查人员已经收集了证据,检察官和法院将在后面的审理中听取双方事实。请各方根据已发生的事实向媒体提供信息,不要夸大事实。

就案件何时能够开庭审理的问题,张女士表示:“估计要周一(9月2日)才能知道,我今天将返回普吉岛。”她同时表示,自己仍坚持让对方道歉。

选稿:周玮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