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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习法学堂第31期开讲!逃单、漏单行为可能会造成哪些法律后果?
徐汇湖南发布2024-08-23 21:40:51

【梧桐习法学堂】第三十一期

逃单、漏单行为的法律后果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商超的经营模式也在更新。许多大型超市改变了以往专门员工负责结账的模式,转为实行自助结账的模式,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商超的运营成本,同时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高效、便捷的商品结算服务。由于这种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用体系,缺少人员监督,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风险认知下降,故意逃单、漏单的盗窃行为屡有发生。今天我就以案例的形式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在商超实施的逃单、漏单行为的可能会造成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案例1:2022年6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某大型超市内购物时,自认为自己购买的商品很多,于是起了贪婪之心,在自助结账时,只将部分商品扫码付款,后经超市工作人员核对付款数据并查阅监控录像,王某实施上述行为超过已达近10次,于是超市工作人员报案,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2:李某在某商超购物,在自助结账时,其选购的商品均未实际扫码,只是在扫码口虚晃一下,于是超市工作人员在调取监控后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在该超市多次实行上述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实际上,购买的商品不扫码、试图逃单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涉及刑事犯罪,购买商品企图逃单或部分逃单的,未结账的商品实际上就是属于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行为将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于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说明,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其中规定的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无论数额大小均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三次所谓“漏扫”就构成盗窃罪。很多消费者在购物时认为自己每次贪点小便宜,拿点价值较低的商品,如果被发现,后果也不会很严重,殊不知这种行为无论数额大小,三次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最终可能承受牢狱之灾。

无论金额大小,我们都不要抱着不劳而获的想法,抱着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不分贵重,伸手难逃法网;切莫贪小便宜,从而因小失大。请市民朋友们文明购物,守法自律,勿以恶小而为之。

对于商家,要重视商铺的安全管理,加强店内员工的巡视制度,特别是店内监控的死角要切实加强配套人员监督,店内要安装高清摄像头,特别是在自助结账区域。让我们大家一起营造一个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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