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专业运动员溺亡!会游泳就不会溺水吗?
今日闵行2024-08-14 09:06:17

每到夏季,“溺水”都是常见的安全事故。近期,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溺水身故事件,在国外,也发生了专业运动员在参加游泳比赛时溺亡的事故。

分析相关溺水事故的原因发现,很多人对溺水存在误解,以为“会游泳就不会溺水”“有游泳圈就不会溺水”“水很浅就不会溺水”等。殊不知,这些“不会”都站不住脚。

首先,电视剧或短视频中常见的“溺水后瞎扑腾并大声呼叫”与事实不符。

国家应急管理部指出,真正的溺水快速而无声。溺水时,溺水者的手臂忙着划水,很难伸出水面;鼻子、嘴巴时浮时沉,想呼救也很难发出声音。家长如果发现孩子在水中身体半直立,头顶露在水面上,面部浸在水面下,不伸手呼叫,但也不挣扎,务必提高警惕,立刻救助。

其次,有关“会游泳的人、水性好的人不会溺水”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开放水域情况复杂,看似平静的水域同样暗藏风险。除了离岸流外,水面下有暗流、暗礁、水草、沟壑等,都可能对人造成生命危险,即便会游泳,也未必能全身而退。这也是很多地区在河流、湖泊、水库等竖起“禁止游泳”指示牌的原因,公众不应以身犯险。

再次,“救生圈”不能100%避免溺水。

俗称的“救生圈”其实是充气式塑料游泳圈,它们并不是专业的漂浮装备。当水流发生变化、使用者未抓住游泳圈,或充气游泳圈漏气时,都可能酿成溺水事故。

还有,“会游泳就能救人”以及“手拉手就能救人”不一定能成功救助溺水者,反而会引发新事故。

国家应急管理部指出,溺水者出于求生本能,可能会死死抓住任何东西,如果游泳者缺乏救助经验,贸然下水救援,反而会被拖入水中。“手拉手救援”看似形成了“人链”,可一旦有人因体力不支而打破“平衡”,就会让多人落水,导致群死事件。

因此,面对溺水者,不建议盲目施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缺乏经验的救助者,建议尽量使用长杆、漂浮物等工具实施救援;尤其不建议青少年下水施救或“手拉手”施救,而是要使用工具或求助成年人。

最后,要警惕“浅水溺亡”。

在多地医疗机构的安全提醒中,都出现了“浅水溺亡”事故。比如,有的是孩子在家中的小木盆、浴缸中玩水、洗澡时溺亡;有的是醉酒者倒地后,口鼻浸在地面浅浅的积水中溺亡。医生解释,并不是在水深的环境中才会溺亡,只要水面盖过口鼻,就有可能发生溺水。所以,对幼儿家庭来说,一定要当心孩子的活动环境,降低溺水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暑期发生的溺亡事件中,青少年和儿童的比例较高。正因为此,全国少工委发布提醒,青少年、儿童及其家长要牢记“四不要”: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不要在水源周边戏水。

此外,夏日戏水时,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泳衣,因为泳衣颜色可以起到防护警示等作用。在各种泳衣中,蓝、白、黑等颜色的泳衣在水中能见度欠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对比度强烈的荧光色泳衣能提高人在水中的可见度,较为安全,更适合青少年和幼儿穿着。

选稿:倪皓月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