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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别墅业主加装室外电梯,新桥城管及时制止
上海松江2024-08-13 17:21:15

近日,新桥镇一小区物业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其小区内一户业主正在别墅外墙上搭建钢架,疑似私自加装外挂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及时制止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一幢三层别墅的一侧外墙上已经搭建起一座高达9米的电梯井。经询问得知,业主近期不在国内,装修全权委托装修公司负责,而现场施工人员承认是在加装电梯,且无法提供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该加装电梯工程系擅自搭建外挂电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执法队员立即电话联系到了业主并对其进行了耐心劝导,明确告知当事人私搭乱建的危害后果,业主最终表示理解与配合,表示将自行拆除。一周之后,执法队员现场复查,当事人已将电梯井进行了拆除,恢复了原状。

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表示,后续,将同物业、居委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保持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的高效勤务模式,展现对违法建筑“零容忍”的打击态势,守牢“零增长”底线。

选稿:潘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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