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广西南宁回应“首套住房0首付”建议:风险多,房产价值可能缩水而贷款不变
澎湃新闻2024-07-28 08:00:00

据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对于市人大代表《关于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流动性刺激的建议》中的“首套住房0首付”问题,市住建局表示,0首付购房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非可持续的购房方式。

南宁市住建局称,近年来已有多地监管部门提示警惕0首付购房风险,具体风险包括:

一是加剧购房者还款压力。对于购房者来说,0首付意味着在购房初期不需要支付任何首付款项,虽然购房初期压力降低,但实际上可能让购房者承担更高的贷款额度,从而增加月供负担。长期来看,可能导致购房者陷入财务困境,难以维持稳定的还款能力。同时由于市场不稳定,可能会造成购房者资产价值缩水而贷款余额却保持不变,从而加剧购房者财务压力。

二是存在金融风险。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0首付购房增加了贷款违约的风险。由于购房者没有投入自有资金,一旦遇到经济困难或房价下跌,购房者可能更容易选择放弃还款,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从而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甚至次贷危机。

三是可能存在法律风险。0首付购房可能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导致购房者遭受经济损失。此外,在实际操作中,0首付购房可能存在各种附加条件或额外费用,实际上将加剧购房者经济负担。

南宁市住建局表示,该市将基于市场变化、市场形势研判、实施效果评估及金融风险防范等角度综合考虑,继续研究优化住房首付的相关政策,在保障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情况下适时出台优化政策。

另外,对于代表提到的“减少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问题,南宁市住建局答复称,近年来,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虽然住房供需总体已经基本实现平衡,但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难以通过市场方式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或实现住房改善。因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水平要求的日益提高,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是以民生福祉为发展的根本目的,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才能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奋斗热情和积极性、主动性。在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与精神压力、促进外来人口安居乐业的同时,还能提高城市吸引力,从而扩大投资、增加就业、拉动消费、促进内循环提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新增动能。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能够促进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加大供给,与商品住房市场形成互补和良性互动,促进商品房发展、更立足商品属性和回归满足居民居住需求的初心。同时也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更加用心按照高质量、新科技和好服务的标准,尽心造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好房子,才能在未来有立足之地。保障性住房是民心工程、良心工程,率先完善房屋从开发到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设,可引导房地产全行业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可引导房地产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答复称,目前,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仍相对滞后,在住房供给中占比偏低且不能满足需求。因此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是完善我市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要举措,既是利民之举,又是发展之计,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基础,是化解房地产风险和健全房地产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