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阿维塔王金海:渠道变革接近尾声,企业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措施
第一财经2024-07-15 22:03:30

“不管哪种销售模式,最关键有两件事情,一个是用户的体验是不是最好的,第二个是效率。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措施。比如阿维塔,我们能得到很多长安汽车渠道上的支持,能在保证客户体验的同时,帮助我们解决直营体系重资产的问题,通过产业链或社会分工,实现更高的效率。”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阿维塔科技副总裁王金海说道。

今年4月开始,阿维塔科技开启了渠道变革。在本次转型中,阿维塔全面转向他营,一线城市保留部分体验中心(直营店),二、三线城市基本上会全部转型为经销商门店,部分直营门店和工作人员,转入投资人或经销商体系。

至6月15日,阿维塔渠道变革基本结束,115家PMA 已100%完成签约,完成216家门店、1430人的沟通转化工作,人员留存率75%。

阿维塔的渠道变革,只是当下新能源汽车混战的一个缩影。除了产品、技术、动力形式等等的争论外,新能源汽车终端销售模式也在车市竞争中持续变化。

2020年前后,由一些新势力车企开启的直营模式一度被认为是新能源汽车销售的“最优解”,和传统的经销商模式相比,直营模式让品牌与消费者之间建立直接联系,能够及时得到用户的反馈,并且这一模式有利于品牌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快速提升用户的好感度。

但随着销量规模的扩大以及渠道扩展的需求,“重资产”的直营模式给车企带来较大的负担,较长的管理半径在面对一些突发问题时,决策效率低下。近一年多来,新势力车企开启的终端直营模式重新被业界所评估和探讨,其中的一些企业也在过去的基础之上,重新调整终端销售的模式。

在经销商模式和直营模式之间取得平衡,找到适合当下车市发展的第三种模式,被车企竞相追逐。

王金海认为,在新能源汽车渠道变革中,需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体验更好的目标坚实迈进。

在自营转他营的过程中,阿维塔采用了主销责任区制(PMA),主销责任区内采用1+N完成渠道布局,即1个主销责任区原则上由1家合作伙伴管理。

“PMA能够减少无序的竞争,激发区域活力,助力区域深耕;另一方面,他营不是分销模式,只是终端触点上对用户的服务交给了每个地方的投资人。阿维塔仍然是客户直联、价格统一、订单驱动的方式,而不是像传统的分销模式”王金海说道,在转为他营模式后,75%以上的人员加入了合作伙伴,有利于保证体系一致性和标准一致性。

阿维塔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其终端销售满意度由5月的95.1%提升至6月的96.2%;试驾率(L-TD)由5月的15.5%提升至6月的18%,环比提升2.5个百分点,全月日均试驾量提升7%;线索上看车留资率由5月的20%提升至6月的25%,通过留资率的提升,实现自然进店线索量环比增长10%。

王金海告诉记者,现阶段各个车企进行改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需要更广阔的渠道来承接更大的销量。

从目前各大新势力的销量分布来看,阿维塔等新势力的销量主要来源于一、二线城市,在更广阔的下沉市场布局并不充分。诸多新势力的创始人及高层,也在多个场合强调,需要增加渠道下沉的力度。

但直营模式成本较高,数据显示汽车品牌直营店的平均运营成本为每年400万元,例如某个品牌的综合门店,建设成本就在200万元级别,还不包含租赁成本。当下大部分新势力车企仍在亏损,加大下沉市场的布局将进一步恶化企业的财务情况。

“当品牌进入快速发展期,战略目标也相应发生变化。距离消费者更近,提供更舒心的服务就是其中之一,这个时候我们就实行代理制。从直营到代理,这是解决一个品牌从认知到体验的过程。”王金海表示,阿维塔将采取纯电+增程的双动力产品布局,更需要增加在下沉市场的布局。

据悉,今年9月起,阿维塔将连续投放新品,包括阿维塔07双动力,阿维塔11增程和阿维塔12增程,阿维塔012等多款产品。

为承接产品攻势以及实现未来20万级、30万级甚至更高的销售目标,阿维塔将坚持“百城千店”渠道发展策略,采用“汽车商圈+生活商圈”同步布局,通过三年时间,建成订单中心1000家。其中,2024年建成500家,实现一、二线城市100%全覆盖、三线城市覆盖80%。

文章作者

魏文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

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作者:第一财经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