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上海这条网红小路要统一换店招?并非“一刀切”,新设计结合街区特色
澎湃新闻2024-07-09 20:27:00

位于上海市中心的百年老街巨鹿路,常被视为City walk宝藏路线,马路两旁多为坡屋面住宅,绿荫如盖,沿街错落分布着各色咖啡店、花园洋房、海派里弄。在2023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评选中,静安区巨鹿路也榜上有名。

近日,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发帖称,巨鹿路原本烟火气十足的街区正按照统一标准做店招,网友热议“巨鹿路店招如何改造,会失去特色吗?”

巨鹿路536号到550号的店招已拆除,使用临时性的塑料幕布招牌。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陆书卿 图

7月7日下午3点多,澎湃新闻记者来到静安区巨鹿路探访情况。沿街行走可见巨鹿路536号到550号的店招已拆除,使用临时性的塑料幕布招牌作替代。

拆除店招对沿街商户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据巨鹿路542号店员黄女士介绍,该店面的店招5月18日上午8时左右被拆除,“至今已有一个半月,依然没有换上新的门牌,对生意会有影响”。

隔壁540号女装店店主李女士也表达了困惑,“原先的店招并不破旧难看,现在旧店招拆了新店招还没装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装完。”

在巨鹿路542号的门口墙壁上,记者看到一份署名为市政施工工程指挥部的《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景观提升项目告知书》文件。《告知书》显示:施工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止。具体施工地点为静安区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段。

《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景观提升项目告知书》  

据该文件介绍:“本次市政施工工程主要包括人行道面层改造、排水系统排查、绿化景观提升、店招店牌统一制作、增加路灯等内容。通过对现有人行道路进行拆除更新,排水设施优化,增加绿化植被等措施,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如告知书所示,“店招店牌统一制作”确实属于此次景观提升项目的一部分。

除了536号至550号,巨鹿路上不少商户的店招暂未拆除更换。记者随机问询巨鹿路502号、516号、616号、620号商户,店员均表示目前没有收到需要统一店招的通知,仍保留原始店招。

为何有些店招保留、有些拆除?为何5月中旬就拆除的店招至今未安装?记者从静安区相关部门获悉,该区正在推进“美丽街区”建设,此前巨鹿路虽已获评“2023年上海市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希望在此基础上精益求精,提升百年老街品质和风貌。

上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店招改造并非“一刀切”,而是对每个商户进行评估,包括店招老旧程度、是否破损、距离街沿的距离是否过于突出等,最终确定了需要改造的近40家商户店招。由于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路段较长,将进行“一段一方案”的分段设计,因此目前先通知了包括536号到550号在内的部分商户,后续将陆续通知其余需要更换店招的商户。

“新设计的店招将结合历史风貌区的特色进行分段式设计,初步方案包含香槟金色、咖色、米白色系等色调,以铝板材质制作,错落有致排布,不会出现统一单调或与历史风貌区格格不入的突兀配色。因设计方案需经过审批,导致新店招安装推迟,预计本周内新方案将确定好,10天内可完成方案审批,并进行新招牌制作。”该工作人员介绍。

除了店招安装,此次巨鹿路景观提升项目也涉及人行道面层改造、沿街外立面提升等。

7月8日,道路已自西向东翻修到巨鹿路陕西南路交叉口

7月7日,记者看到巨鹿路北侧多处上街沿的人行道正在进行路面翻修工程,多台挖掘机正在运作发出轰鸣声,路面有坑洼较难行走。巨鹿路620号店员介绍,他观察到巨鹿路人行道工程自西向东开始推进,已有一个多月。

“自从7月6日挖到我们店门口,噪声和尘土导致环境比较差。一天都没有几个顾客进店来。”542号女装店店员黄女士表示,掘路翻修让店铺生意变得比往常惨淡。

7月8日下午1点左右,记者再次探访巨鹿路,人行道已修到巨鹿路陕西南路交叉的巨鹿路502号店铺门口。巨鹿路758号门口有施工人员正在安装公共座椅。

对此,静安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巨鹿路758号门口的上街沿有六米宽度,因此将在此段建设少量公共长椅,方便市民休憩。向东路段的上街沿仅两三米宽,不具条件建设长椅,将仅做路面翻新。为避免噪声扰民,项目施工时间定为每日上午7点到11点、下午2点到6点。有时施工结束后清运车需拖走建筑垃圾,一般也会控制在晚间8点30分到10点之间完成。人行道面层施工时间如《巨鹿路(富民路-陕西南路)景观提升项目告知书》所述,近一个月内可完全结束。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