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广东云浮: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澎湃新闻2024-06-13 21:32:00

据广东省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6月13日消息,6月7日,云浮市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无未结清房贷的家庭买第三套房可申请房贷

文件提出,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24年5月24日起对云浮市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即无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可申请住房贷款。

异地缴纳公积金的可在云浮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云浮市还将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

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自2024年5月10日起,对本市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进行优化,以购建房家庭在本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房产套数为准。

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从2024年4月1日起,在云浮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条件、额度、材料和流程等按《关于印发〈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房金〔2021〕4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云浮市还将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自2024年3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鼓励“以旧换新”,换购退税

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文件提出,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白名单”项目做到“应贷尽贷”

云浮市还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精准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对“白名单”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力度,支持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愿申报,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给予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纳入“白名单”的项目,预售楼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地产企业提取使用。

加大“非净地”问题化解力度。自然资源部门(市级土地需联合市土地储备中心、云城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好“非净地”房地产项目因权属纠纷、补偿安置、征地拆迁等“非净地”问题,推动项目用地交付使用,按计划开发建设,提高供地用地效能。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继续了解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4、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媒体合作、内容转载请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22899781